花溪区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机构、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置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和派出机构、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区纪委)与贵阳市花溪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干部室 、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民生监督检查室(重大事故调查办公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区纪委区监委组建有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职数归口区纪委区监委单列管理。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花溪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花溪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
花溪区级巡察工作机构(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花溪区委巡察组)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均在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列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属1个全额事业单位,为花溪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90人,包括行政编制6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8人、全额事业编制15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78人,其中公务员(含机关工勤3人)5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7人,事业人员14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做实政治监督。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融入日常监督,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二)继续精确分办问题线索。修订我委《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委 贵阳市花溪区监委监督执纪执法专题会议工作办法(试行)》制度,及时、精准分办问题线索。督促承办部门将问题线索逐件登记、专人管理。
(三)抓实“提级监督”:一是统筹“提级监督”10个试点村支书2022年全会上的“述廉述责”工作;二是对巡察、离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跟进监督;三是与联系的监察室协作,选取1-2个资金量较大的试点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监督。
(四)2022年,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将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打造干部之家”为工作中心。实现基层监督全覆盖,推动基层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五)以《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工作三年规划》为指导,以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为警醒,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从严把关,精准指导。
(六)2022年宣教室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调查排名的稳步前移为主要目标,围绕树立“守正为民”的花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开展宣传教育。
(七)信访工作做到“维稳、规范、提质”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导致群众越级赴省进京上访,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79.2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6.1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0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779.2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539.17万元,项目支出240.05万元。2021年总体收支较上年1725.22万元增加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1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8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宣教、党风廉政等经费减少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79.22万元,其中:款项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6.82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05万元)。款项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万元,款项210卫生健康支出82.9万元,总计较上年增加5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11.13万元,而项目经费减少80.18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9.22万元,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1101)行政运行1316.77万元,较上年增长6.2%,原因为调入人员造成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上升。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7万元,较上年减少27%,原因为宣教、党风廉政等经费减少预算。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3.05万元,为本年度新增项目资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万元,较上年增长6.67%,原因为调入人员造成的社保经费上升。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5万元,较上年增长230%,原因为本年度有两名职工退休,职业年金记实预计增加。
(2101101)行政医疗保险81万元,较上年增长2.53%,原因为调入人员造成的社保经费上升。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万元,与上年持平。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4.5万元,较上年增长26.4%,原因为本年度实际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列明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按照财政拨款收入类别,说明财政拨款较上年的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79.2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6.17万元结转的上年转移支付资金23.0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779.2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6.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9万元。合计较上年增加54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新增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综合作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11101)行政运行1316.77万元,较上年增长6.2%,原因为调入人员造成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上升。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7万元,较上年减少27%,原因为宣教、党风廉政等经费减少预算。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万元,较上年增长6.67%,原因为调入人员造成的社保经费上升。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5万元,较上年增长230%,原因为本年度有两名职工退休,职业年金记实预计增加。
(2101101)行政医疗保险81万元,较上年增长2.53%,原因为调入人员造成的社保经费上升。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万元,与上年持平。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4.5万元,较上年增长26.4%,原因为本年度实际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
其中:基本支出1539.17万元,项目支出217万元。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增加基本支出经费;项目支出减少8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宣教、党风廉政等经费减少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8.67万元,公用经费220.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8万元,比上年增长1.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05万元。原因是本年度不再安排单独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时为了保障专案外派车辆运行,由公业务费统一列支。公务用车现保有量为7辆。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2022年度部门纳入整体支出绩效考核的资金为177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17万元,项目支出240.5万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1.负责全区巡察工作。2.负责全区纪律检查工作。3.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8.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10.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11.其他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2022年度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个:
区纪委区监委办案(业务)经费217万元。主要完成业务工作目标有1:区委巡察办日常工作经费保障。目标2:区纪委区监委查办案件经费保障;目标3:民生项目监督特派工作经费保障;目标4:党风政风建设、宣教、干部培训、纪委全会等其他业务工作经费保障。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2022年我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0.5万元,比 2021年预算增加88.55万元,增长67.11%。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969.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92.2万元,固定资产377.27万元。区纪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区委巡察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用车1辆,无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17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重要项目支出为办案(业务)经费,主要保障我委专案调查相关费用和民生项目监督特派工作经费保障。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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