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3.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贯彻落实贵阳市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4.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监管、反馈机制;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5.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2个处室,下属1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下属二级单位决算。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468.77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72万元,增长0.0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6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7.75万元,占99.68%;其他收入11.03万元,占0.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6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7万元,占12.7%;项目支出3,023.28万元,占8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457.75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4.88万元,下降0.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5%。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50.12万元,增长65.46%。主要原因是:增加贵安新区预算,调整预算增加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支出30.21万元,占0.87%;卫生健康支出(210)支出3393.55万元,占97.83%;其他支出(229)支出45万元,占1.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758.81
元,支出决算为3462.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13%。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当年预算为26.25万元,支出决算为26.1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54%;
(2)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当年预算为4.08万元,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当年预算为27.53万元,支出决算为27.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42%;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当年预算为0.66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48%;
(5)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1):当年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5.83%;
(6)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2):当年预算为1467.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77.8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89%;
(7)城乡医疗救助(2101301):当年预算为1379.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3.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为专项补助类资金,属于据实性发生支出,不是定期定额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8)行政运行(2101501):当年预算为391.54万元,支出决算为382.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73%。
(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101599):当年预算为374.24万元,支出决算为36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96.6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0.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85万元,比上年增加0.85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2021年无车编,2022年增加1个车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5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85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2021年无车编,2022年增加1个车编;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2022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5万元,本年支出4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296013):当年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主要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6万元,比2021年增加24.72万元,增长173.69%,主要原因是增加贵安新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及纳入部门决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037.5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60%
2.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18.45万元,执行数898.11万元,完成预算的97.79%。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2.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4.66万元,执行数95.86万元,完成预算的 91.59 %。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41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为100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反映本单位离退休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本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反映本单位工伤保险支出;
(十三)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1):反映本单位新中国成立初期离退休干部医疗补助医疗支出;
(十四)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2):反映本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十五)城乡医疗救助(2101301):反映本单位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
(十六)行政运行(2101501):反映本单位基本运行支出;
(十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101599):反映本单位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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