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
2.在区委的领导下,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对居民群众的教育引导,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履行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着力构建“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镇街兜底”的工作格局,实现街道社区党建与新兴领域党建统筹推进、融合共享。
4.领导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
5.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工委的决定。
2.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授权,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职能。
3.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通过服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4.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的原则,推动区级职能部门依法向街道下放职权: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和核实参与权;全市性、全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内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权和考核督办权。
5.协同和支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它的派出机构、延伸机构在本区域内的服务与管理。
6.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和居(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7.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8.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1)根据上述职能,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综合设置以下5个党政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
主要统筹负责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民武装、工青妇等群团的各方面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档案、财务和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做好区域党建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区域党组织、党员及单位、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指导街道所属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等事务;负责街道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科技等工作;对口联系人大、政协、统战、工商联等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更新事务办公室)
主要统筹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劳动保障、优抚救济、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民族宗教、殡葬、老龄、残疾人工作、红十字会、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村镇建设等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指挥调度辖区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居(村)民自治活动。负责城市更新有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
主要统筹负责农业、林业、水务、中小企业、第三产业、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乡村振兴、财政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开展其他经济活动。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统筹负责辖区的平安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支持、协助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有争议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负责打击和防范本辖区的“邪教”和反动的宗教势力,以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负责辖区信访接待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统筹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突发性公共应急事件的协调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办事处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工青妇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具体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相关党政内设机构承担。
(2)根据市委编办工作提示的有关要求,为推动基层减负,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并报市委编办《关于在花溪区贵筑等8个街道设立有关机构的批复》(筑编办发〔2022〕47号)同意,现明确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如下:
1、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科技宣教文旅服务中心)
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党务政务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党建事务性工作;宣传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务政策咨询等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办理党内有关业务;指导和协调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联系服务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精神文明、网络舆情、教育、文化旅游、远程教育、广播、电视、电影、科技等方面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就业技能培训、协助开展劳动执法检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和康养事业发展、医疗保障、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综治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具体承担辖区治安形势研判报告、运用大数据治理、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置、指导督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禁毒、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保安行业指导、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假打传、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履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挥调度处置和“社会和云”平台建设职能。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站)
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拟订街道产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与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助受理破坏营商环境的相关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或执法机构对营商环境开展访查评价和规范整治。做好相关统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宣传教育、就业创业服务及信息采集维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双拥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征兵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应急工作服务中心
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具体抓好辖区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突发性紧急事件处置和综合救援的协调处置以及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城乡更新、村镇建设、规划、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拆违控违、市政基础设施、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68人,截至2022年12月在职实有人数56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6人;行政离休人员1人,行政退休人员7人,事业退休人员1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政治统领,深化思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不懈抓好疫情防控。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弦,常态化开展防控工作。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发挥党员、居民小组长、志愿者作用,织密扎牢防控网络,不加码不减码管住管好涉疫人员,守好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线,加大疫苗加强针接种覆盖率,持续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3、不懈守牢安全底线。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上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全力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防汛抗旱、救灾减灾等工作,提升应急救援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无缝对接,整合民警、辅警、治保主任、巡防员、小区保安、义务巡逻队等力量,开展巡逻防范,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创建平安溪北。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4、在民生实事上下功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保补贴等各类惠民政策,推进各类保障“应保尽保”,保障群众利益。开展好“一圈两场三改”建设,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小区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小区违章建筑、私搭乱建查处拆除力度,持续推进城区人居环境质量改善。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筑党发〔2019〕3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规范设置街道办事处的通知》(筑编办发〔2020〕5号)、《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花溪区溪北办事处党政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花委办字〔2020〕6号)、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花机编〔2020〕7号)文件精神,依法履行职能。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965.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5.5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84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955.5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965.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65.3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3.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6.49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233.63万元,增长8.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3.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相较于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4个项目,分别是三保补助经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资金、2023年有林单位森防经费、疫情防控经费;上年结转结余9.84万元,结转指标为2022年市级指标(在任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233.63万元,增长8.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故人员经费减少、人员办公经费减少;2023年在职人员目标奖年初预算是按三个季度进行测算,而2022年在职人员目标奖是按全年进行测算;增加专项工作经费53.44万元安排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类预算。项目支出增加285.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相较于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4个项目,分别是三保补助经费150万元、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资金146.49万元、2023年有林单位森防经费1.5万元、疫情防控经费3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42.31万元,原因是将专项工作经费53.44万元安排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类预算、将3.5万元村财乡代管工作经费划转至中心分局年初预算上。上年结转结余9.84万元,结转指标为2022年市级指标(在任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965.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5.5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8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96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3.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6.49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233.63万元,增长8.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故人员经费减少、人员办公经费减少;2023年在职人员目标奖年初预算是按三个季度进行测算,而2022年在职人员目标奖是按全年进行测算;增加专项工作经费53.44万元安排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类预算。项目支出增加285.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相较于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4个项目,分别是三保补助经费150万元、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资金146.49万元、2023年有林单位森防经费1.5万元、疫情防控经费3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42.31万元,原因是将专项工作经费53.44万元安排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类预算、将3.5万元村财乡代管工作经费划转至中心分局年初预算上。上年结转结余9.84万元,结转指标为2022年市级指标(在任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295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74万元,项目支出464.79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223.79万元,增长8.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故人员经费减少、人员办公经费减少;2023年在职人员目标奖年初预算是按三个季度进行测算,而2022年在职人员目标奖是按全年进行测算;增加专项工作经费53.44万元安排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类预算。项目支出增加285.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相较于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4个项目,分别是三保补助经费150万元、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资金146.49万元、2023年有林单位森防经费1.5万元、疫情防控经费3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42.31万元,原因是将专项工作经费53.44万元安排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类预算、将3.5万元村财乡代管工作经费划转至中心分局年初预算上。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为249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5.19万元,公用经费135.55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61.89万元,减少2.42%。人员经费减少111.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故人员经费减少;2023年在职人员目标奖年初预算是按三个季度进行测算,而2022年在职人员目标奖是按全年进行测算。公用经费增加49.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故人员公用经费减少;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指标由2022年的公用经费转变为2023年的人员经费;将专项工作经费53.44万元安排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类预算;居委会办公经费由2022年的一个居委会3万元提高至2023年的一个居委会5.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本年度未安排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3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9.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5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2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有采购固定资产等货物的需求。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本单位本年度总体目标为:保障街道正常运转;做好创文整改攻坚、安全、维稳工作经费保障;做好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工作。溪北街道作为花溪北大门,人口密集、流动人口多,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须臾不可放松。为抓好垃圾分类工作,打好垃圾分类攻坚战,做好样板小区打造、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组织培训、坝坝会积分兑换等活动,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16)
本单位本年度安排3个重点项目预算,分别是办事处专项工作经费、三保补助经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资金。办事处专项工作经费年度总体目标是:保障街道正常运转;做好疫情防控、创文整改攻坚、安全、维稳工作经费保障;做好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工作。三保补助经费年度总体目标是:保障街道正常运转;做好创文整改攻坚、安全、维稳工作经费保障;做好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工作。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资金年度总体目标是:为抓好垃圾分类工作,打好垃圾分类攻坚战,做好样板小区打造、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组织培训、坝坝会积分兑换等活动,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35.55万元,其中:办公费87.2万元、水费6.5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5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增加49.35万元,增长57.2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故人员公用经费减少;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指标由2022年的公用经费转变为2023年的人员经费;将专项工作经费53.44万元安排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类预算;居委会办公经费由2022年的一个居委会3万元提高至2023年的一个居委会5.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38.51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车辆11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 台等。本部门无形资产金额169.97万元。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0万元,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开展。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64.79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3个,一是专项工作经费,金额96.8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日常运转开支;二是三保补助经费,金额15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开支及日常运转开支;三是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资金,金额146.49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宣传等方面开支。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办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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