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2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组织人事、人民武装、工青妇等群团的各方面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访、档案、财务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负责做好区域党建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区域党组织、党员及单位、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指导街道所属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等事务;负责街道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科普等工作;对口联系人大、政协、统战、工商联等工作。
3.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村镇建设等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指挥调度辖区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居(村)民自治活动。
4.公共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务、中小企业、第三产业、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生态建设、自然资源、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开展其他经济活动。
5.公共安全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支持、协助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有争议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负责打击和防范本辖区的“邪教”和反动的宗教势力,以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辖区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6.党建服务中心(科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八大类服务活动。同时,负责辖区科教文体方面的服务性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体承担思想政治教育、科技教育、文化宣传、远程教育、信息教育、图书阅览、文艺活动组织、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等任务。
7.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就业技能培训、协助开展劳动执法检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和康养事业发展、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
8.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具体承担辖区治安形势研判报告、大数据治理、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置、指导督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禁毒、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保安行业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假打传、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履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挥调度处置和“社会和云”平台建设职能。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
9.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街道统计站):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拟订街道产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与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破坏营商环境的相关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或执法机构对营商环境开展访查评价和规范整治。做好相关经济数据统计、村镇建设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统计的相关工作。
10.退役军人服务站:为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做好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转接移交工作,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传递给每一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有1个预算单位,即本级财政全额行政事业单位,无下属其他单位。其中溪北街道办事处内设党政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党建服务中心(科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街道统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68人,截至2022年12月在职实有人数56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6人;行政离休人员1人,行政退休人员7人,事业退休人员1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1、聚力“一圈两场三改”,全面提升民生福祉。“一圈两场三改”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在民生实事领域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了让辖区居民共享更加优质的生活配套服务,在下阶段工作中,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倾听群众声音,切实了解群众诉求,真正把话语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二是紧紧围绕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六个新提升”目标,聚焦十项工作任务,部署制定目标清单、现状清单、需求清单,挂出“作战图”,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压紧工作责任,用实际行动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便利、体验到幸福、获得到温暖。
2、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始终把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利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数博会”等活动,吸引中高端消费品制造业企业和产品进驻溪北,持续推进产业大招商活动,实现引进实际到位资金、实际利用外资持续增长。在溪北街道办事处有限的工业用地指标内,挖掘现有存量,提高“亩产”质量,做好企业培育和发展,对辖区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餐饮及住宿业等进行达到规上标准的企业进行入统,壮大实体经济。
3、持续推进辖区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处理和解决辖区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花中花南输水工程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凤鸣地块项目、十和田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长乐啤酒厂项目,通过抓项目、推进项目的发展。完成夜市引摊入室,提升城市的品质、颜值和气质。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稳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改善、卫生厕所逐步普及。
4、推广“三感社区”创建成效。将进一步完善三式服务(点单式、智能式、一键式)、三单会诊(群众点单、社区制单、街道派单)、三评考核(群众点评、街道测评、区级考评)有关机制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和手段,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向居民提供精细化服务。开展智慧社区商业建设,优化完善商业配套,加快社区实体经济发展培训,打造“15分钟优质便民服务圈”。进一步完善“党建引领、星满花溪”,“强基固本、数智溪北”体系建设,实施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工程,做到“家门口的事 ”自己做、家门口的困难自己商量着解决、家门口的平安自己参与、家门口的矛盾纠纷自己调解等。切实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落到实处,推广“三感社区”创建成效。
5、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切实抓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的规划组织,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二是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6、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借助花溪互通、甲秀南路、花溪大道改扩建、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修建等区位优势,借助贵阳贵安花溪一体化发展趋势,主动思考,积极作为。一是积极培育服务好辖区优质企业,如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抓好新兴产业的扶持、服务、培育,助其做大、做强;二是要立足辖区城郊优势,摸底辖区闲置招商资源要素,如(土地、闲置厂房等),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努力开展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业等新兴产业招商力度,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7、加大力度发展城市综合体建设,实现现代服务业发展。以推动花溪地下商场转型升级为抓手,紧紧围绕“游在花溪、住在花溪、消费在花溪”,沿溪北路两翼,甲秀南路新建楼盘及综合体,以及旧城改造为载体,纵深推进溪北现代商业布局。紧跟贵阳市打造高端消费品市场需求,大力引进国内外品牌,积极发展大型购物中心、超市、专卖店、专业店、时尚消费、文化娱乐、特色餐饮、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体系,构建花溪现代服务业新增长极。
8、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便民利民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提高政务大厅服务水平,实现高频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持续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下“一门服务”和“减证便民”行动。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疫情期间国家、省、市支持企业发展各项扶持政策,继续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充分做好既有项目的服务工作,利用辖区闲置厂房、高校、居委会产业房、溪云小镇等开展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招商平台,认真分析辖区内的资源要素情况。全力对接商务投资促进局,意向投资企业,做实营商环境服务,争取“引进来、稳得住、长发展”。
9、持续推进“数智溪北”建设。抢抓花溪区社会治理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机遇,进一步巩固提升“数智溪北”建设成果,深化大数据在民用、商用、政用中的运用;进一步增强社会治理能力,拓宽大数据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场景运用,提升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网格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五联”机制建设,推动综治中心建设运行取得实效并在全区实现率先挂牌,合力推动溪北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0、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把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常态化指挥工作机制,紧盯重点部位,把好发热门诊等关口,加大重点人群检测力度,切实巩固防控成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落实好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政策,疏通难点堵点、抓好企业达产达效,加快各类商场、市场、个体工商户复商复市,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推进企业协同复工达产,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1、打造校地融合发展新模式。溪北街道辖区贵州大学、贵州民族大学两所高校,积极与辖区高校开展各类校地合作交流活动,支持高校发展壮大,高校给当地提供强大智力支持,补齐工作短板,共同推动校地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将校地融合从高度、深度、广度拓展,努力打造科研成果转化平台、技术攻关合作平台、人才精准引入平台、创新创业展示平台,搭建产学研融合机制和政企校合作机制,通过项目引领和考核引领,加大校地合作深度融合力度,充分发挥高校资源和优势,积极推动校地共建共享、融合发展。
12、持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信心决心,全面拾遗补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彻底改变环境脏乱差现象;进一步补齐创建短板,加大对老旧居民小区的摸底、分类与改造力度,创新老旧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机制;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持续发力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的理念,持续巩固深化文明创建成果,不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更高满意度。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2022年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3180.6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0.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3180.6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611.88万元,项目支出568.75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70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5.76万元,主要原因是:1、根据花财基〔2022〕1号文件,关于下达乡镇街道办超收分享及“三保”补助经费的通知,年初增加了“其他人员经费”300万;2、主要原因是2022新招聘录用3人,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办公经费增加;3、调整预算上,村居办公经费由原来的一个居委会3万元增加至一个居委会5.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36.75万元,主要原因是:1、根据花财基〔2022〕1号文件,关于下达乡镇街道办超收分享及“三保”补助经费的通知,调整预算增加了“三保”补助经费100.06万元;2、由于2022年9月突发新冠疫情,增加疫情防控经费180万元;3、今年增加了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经费69.6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8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0.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较上年增加702.51万元,其中:2010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631.91万元,较上年增加425.95万元,主要原因是:1、根据花财基〔2022〕1号文件,关于下达乡镇街道办超收分享及“三保”补助经费的通知,年初增加了“其他人员经费”300万元,调整预算增加了“三保”补助经费100.06万元;2、主要原因是2022新招聘录用3人,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办公经费增加;3、调整预算上,村居办公经费由原来的一个居委会3万元增加至一个居委会5.1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2.05万元,较上年减少8.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整预算调整了38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在此科目核算;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0.89万元,较上年增加8.3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较上年增加事业退休人员1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6万元,较上年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增加;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2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事业退休1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80万元,较上年增加1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突发新冠疫情,增加疫情防控经费180万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5万元,较上年减少4.38万元,主要原因是计生人员补贴减少;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增加;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9.7万元,较上年增加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增加;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增加;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9.65万元,较上年增加69.6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经费,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1.57万元,较上年增加11.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2240299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8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1.88万元,项目支出568.75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较上年增加702.51万元,其中:2010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631.91万元,较上年增加425.95万元,主要原因是:1、根据花财基〔2022〕1号文件,关于下达乡镇街道办超收分享及“三保”补助经费的通知,年初增加了“其他人员经费”300万元,调整预算增加了“三保”补助经费100.06万元;2、主要原因是2022新招聘录用3人,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办公经费增加;3、调整预算上,村居办公经费由原来的一个居委会3万元增加至一个居委会5.1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2.05万元,较上年减少8.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整预算调整了38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在此科目核算;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0.89万元,较上年增加8.3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较上年增加事业退休人员1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6万元,较上年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增加;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2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事业退休1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80万元,较上年增加1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突发新冠疫情,增加疫情防控经费180万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5万元,较上年减少4.38万元,主要原因是计生人员补贴减少;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增加;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9.7万元,较上年增加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增加;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增加;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9.65万元,较上年增加69.6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经费,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1.57万元,较上年增加11.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2240299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3,180.6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0.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3,180.63万元,较上年增加702.5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8.87万元,较上年增加430.87万元,主要原因是:1、根据花财基〔2022〕1号文件,关于下达乡镇街道办超收分享及“三保”补助经费的通知,年初增加了“其他人员经费”300万元,调整预算增加了“三保”补助经费100.06万元;2、主要原因是2022新招聘录用3人,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办公经费增加;3、调整预算上,村居办公经费由原来的一个居委会3万元增加至一个居委会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04,较上年增加182.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突发新冠疫情,增加疫情防控经费1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65万元,较上年增加69.6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经费,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12.57万元,较上年增加12.57万元,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2021年无此预算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8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1.88万元,项目支出568.75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较上年增加70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5.76万元,主要原因是:1、根据花财基〔2022〕1号文件,关于下达乡镇街道办超收分享及“三保”补助经费的通知,年初增加了“其他人员经费”300万;2、主要原因是2022新招聘录用3人,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办公经费增加;3、调整预算上,村居办公经费由原来的一个居委会3万元增加至一个居委会5.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36.75万元,主要原因是:1、根据花财基〔2022〕1号文件,关于下达乡镇街道办超收分享及“三保”补助经费的通知,调整预算增加了“三保”补助经费100.06万元;2、由于2022年9月突发新冠疫情,增加疫情防控经费180万元;3、今年增加了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经费69.6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1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7.51万元,公用经费104.3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9.35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56.21%,减少主要原因是溪北街道办事处现能使用车辆较少,且维修费用过高,为节约开支,现采用租赁节能车方式保障公务用车需要。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35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56.21%,减少原因是溪北街道办事处现能使用车辆较少,且维修费用过高,为节约开支,现采用租赁节能车方式保障公务用车需要。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本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保障街道正常运转;做好创文整改攻坚、安全、维稳工作经费保障;做好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工作。溪北街道作为花溪北大门,人口密集、流动人口多,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须臾不可放松。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成立花溪收费站临时党支部做好花溪收费站疫情防控卡点值守工作,做好对辖区8家加油站的巡查指导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内防反弹,外防输入”各项工作。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本年度调整预算有两个新增重点项目支出,为“三保”补助经费、疫情防控经费,已结合项目经费具体使用情况,按要求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量化打分。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32万元,增长18.53%。增加原因为2022新招聘录用3人,人员办公经费增加;调整预算上,村居办公经费由原来的一个居委会3万元增加至一个居委会5.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底,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净值合计416.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246.1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70.12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1年12月底国有资产净值合计484.03万元,资产较上年减少67.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规定进行了资产报废处理以及资产的正常折旧损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分别是办事处专项工作经费139.11万元、办公楼租金40万元、“三保”补助经费100.06万元、疫情防控经费180万元,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59.17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了四个项目,分别是办事处专项工作经费139.11万元、办公楼租金40万元、“三保”补助经费100.06万元、疫情防控经费180万元,项目支出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14.44%,其中:专项工作经费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4.37%,办公楼租金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1.26%,“三保”补助经费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3.15%,疫情防控经费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5.66%。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事处日常工作运转,办公楼租金是用于支付办事处租赁的办公楼租金,“三保”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费用的开支以及发放临聘人员的绩效考核,疫情防控经费主要用于今年突发的疫情防控所产生的费用。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服务(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保险。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保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