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北社区服务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部门概况
花溪区溪北社区服务中心为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1、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指导和帮助各村、居委会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居民自治;组织协调社区建设工作,制定社区发展规划,指导社区加强民主管理;负责社区党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社区内各类组织、群众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动员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2)负责开展社区计生卫生服务、民政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环境建设等公益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研究建立社区内各类组织和驻区单位相结合、无偿与低偿相结合、社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社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党务服务和志愿服务。
(3)研究拟定社区事务决策听证、监督评议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协商议事机制,指导、协助各类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政策开展工作;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交办、委托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维护社区社会稳定、社区治安维护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开展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研究建立社区维稳工作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财政核拨事业单位1个,为花溪区溪北社区服务中心
3、部门人员构成:总编制人数33人,在职实有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4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数 1人,退休人数 16人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从下面几点说明:
(一)、收入支出说明
2014年收入1158.47万元;2014年支出115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03万元;项目支出267.44万元;收支结余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1158.47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115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33万元,农林水支出59.3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为农林水支出8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43.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1.18万元(车辆7辆,全部用于公务车辆用油、保险、维修等);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18.05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18.05万元(车辆6辆,全部用于公务车辆用油、保险、维修等),2014年比2013年减少25.03万元,下降比率58%,原因是2014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3.13万元。
(四)、人员变动说明
1、在职人员变动,2013年末人数24,本年增加4人(其中:孙定学由区文广局调入、谭 梅为由区委组织部调入、安 丽、谭森亮为招考录用);减少2人(唐 玲调区航天社区、徐书培调区小孟社区);2014年年末为26人;
2、退休人员变动,2013年年末人数17人, 2014年年末数为17人;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社区服务中心
201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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