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3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本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各文艺爱好群体的文艺创作、评论、学术交流、讲座、人才培训,研究文艺动态,掌握创作方向;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学艺术活动和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学术交流活动。主办《花溪艺苑》文学半年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文联为花溪区委直属的群团部门,正科级事业参公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无所属下级部门。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6的、在职实有人数6人,退休人员4人(公务员身份退休)。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开展对各文艺爱好群体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听取和反映文艺工作者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全区文联系统的工作与学术交流会议。
3、组织各文艺爱好群体进行文艺创作、评论、学术交流、讲座、人才培训,研究文艺动态,掌握创作方向;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学艺术活动和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学术交流活动。
4、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维护文艺家和文艺爱好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5、负责对各文艺爱好群体的服务工作,组织文艺家深入生活,扩大文艺家的艺术视野。
6、主办《花溪艺苑》文学半年刊。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工、青、妇等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负责相关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0.5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51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00.5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42.31万元,项目支出58.2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2022年的180.58增加19.93万元,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文代会、社保变动及人员工资增加。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部门收入和支出构成(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其中:2012901行政运行103.76万元,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2万元,2101101医疗保险7.9万元,2101199工伤保险0.39万元,2080501退休人员经费15.86万元,2080505养老保险10.9万元,2080506职业年金3.5万元,业务工作专项经费58.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列明部门收入总额,说明部门收入预算的构成情况。分别按照收入性质说明各类收入较上年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收入总额200.51万元,较上年182.23万元增长10%。行政运行:103.76万元,退休人员经费15.86万元,养老保险10.9万元,职业年金3.5万元,医疗保险7.9万元,工伤保险0.3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2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00.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0.51 万元,较上年182.23万元10%。增长的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工资变动,召开文代会。2023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51 万元。较上年182.23万元增长10%。按功能分2012901行政运行103.76较上年95.89万元增长8%;2080501退休人员15.86万元,较上年18.16万元减少13%;2080505养老保险10.9万元,较上年6.63万元增长64%;2080506职业年金3.5万元;2101101医疗保险7.9万元,较上年6.9万元增长14%;2101199工伤保险0.39万元,较上年0.17增长129%;2012902专项经费58.2万元,较上年54.48万元,增长6.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00.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0.51 万元,较上年182.23万元10%。增长的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工资变动,召开文代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总额200.51万元较上年182.23万元增长10%。增长的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工资变动,召开文代会。
一般公共预算构成:行政运行103.31万元,较上年95.89万元增长8%,增长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工资变动(其中人员支出92.86万元,公用经费10.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2万元,较上年54.48万元增长6.8%,增长的原因是召开文代会。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42.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101基本工资35.7万元,30102津贴补贴15.89万元,30103奖金26.4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3.5万元,3011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0万元,30302退休费15.86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86万元。
公用经费说明。30201办公经费10.4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万元,上年0万元。(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文联无此表公开内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文联无此表公开内容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文联无此表公开内容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花溪美术馆经费、表13《花溪艺苑》经费)
本表由各预算部门(含所属单位)负责填报。每个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应分别至少选择二个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公开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本级无下属单位,2023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0.45万元,其中人员定额8.95万元,工会费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等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2.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6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26.2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7.8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1、因外包服务费减少。2、因专业工作业务经费减少,相应的活动减少,支出也减少。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2023年有所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6.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6.42万元。本单位共有0车辆,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资产较上年的增减不大,正常折旧和购入新资产0.3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8.2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开展同各文艺工作者协会与基层文联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听取和反映文艺工作者的情况和意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人人参与、共享成果。
(六)专有名词解释
(下列部分专有名词解释以区财政局为例,各单位可参照省、市对口单位公开的相应内容修改。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支出科目,选取5-8个专有名词参照科目书进行描述编写。)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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