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花溪区中医院位于花溪区贵筑路155号(花二小旁)。始建于1989年,是花溪区唯一一所政府举办的以中医特色为基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系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贵阳市第一城市医疗集团理事单位。
花溪区中医院是一家以中医中药为主,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的医院。
业务范围:医疗与护理、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二)部门人员构成:全院共有职工437人(其中在编职工67人,聘用职工370人),卫技人员367名,其中:医师152名,护士164名,医技人员51名;卫生技术人员中正高职称10人,副高职称25人,中级职称108人,硕士研究生31人。有中医名医传承工作省级继承人3名、县级指导老师2名,县级继承人4名。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1、强化特色专科建设,发挥中医药优势。重点发展中医优势病种专科(如针灸、推拿、康复、治未病、骨伤等),推广“中医经典病房”模式,提升疑难病中医药诊疗能力。
政策依据:《“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提出“建设一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
2、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参与中医药研究,如中药制剂研发、针灸疗效评价等。
政策依据:《“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提出“加强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
3、中医药健康促进与治未病。开展“中医药走进生活”科普活动(如八段锦、养生讲座)。
政策依据:健康中国行动要求“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1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5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1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9万元,项目支出61.4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53.8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新冠患者在院自费部分的退款。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53.8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新冠患者在院自费部分的退款。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310.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0.5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1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55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元,公共安全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310.5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3.8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 退休人员增加,新冠患者在院自费部分的退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31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9万元,项目支出61.46万元。
基本支出:2080502退休人员经费,86万元;2080502退休人员经费,10万元,2101102医疗保险,2万元;2100202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51.09万元。基本支出比2024年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2100410新冠患者救治费用,50.93万元;2101799,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市级补助资金,0.53万元;2101102离退休老干部医疗费,10万元。项目支出比2024年增加41.46万元,主要原因:新冠患者在院自费部分的退款,及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等多个方面。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31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09万元,公用经费61.46万元。
人员经费:2080502退休人员经费,86万元;2080502退休人员经费,10万元,2101102医疗保险,2万元;2100202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51.09万元。
公用经费:2100410新冠患者救治费用,50.93万元;2101799,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市级补助资金,0.53万元;2101102离退休老干部医疗费,1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按照年初预算批复数公开;符合规定在部门预算中列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的,按批复数公开。
如果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安排的,请写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说明公务用车保有量情况。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0,174.68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9169.18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165.3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1005.5万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10,174.68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更,24年要求统计限额以上采购数据,25年统计含限额以下并在采购目录内的数据,因此数据增加。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资金:离退休老干部医疗费10万元。主要用于区老干在医院就诊,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都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8433.06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30.97平方米,车辆8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等。2025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577.54万元,主要是:CT/彩超、消化内镜主机、胃镜、麻醉机等设备。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1.46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3个,一是:新冠患者救治费用,金额50.93万元,主要用于新冠患者在院自费部分的退款;二是: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市级补助资金,金额0.53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等多个方面。三是离退休老干医疗费,金额为10万元,主要用于区老干在医院就诊所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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