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马铃乡卫生院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本单位为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属独立核算的非盈利医疗机构,主要职能是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以促进居民健康水平为主要目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全院共规划设置了医疗科、预防保健科、妇幼科、人事财务科、后勤科。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马铃乡卫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编制人数15人(其中管理编制1人,专业技术14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8人);退休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数12人,全科医生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我院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疾控、卫监等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转变理念,紧紧围绕农村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开展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调整总额167.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7.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67.1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调整总额167.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7.1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14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7.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2)退休费支出10.6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2万元;(2100302)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22.26万元,(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51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14万元(人员经费164.4万元,公用经费2.74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调整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2.22万元,上涨1.3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9月新增一名乡聘村用村医,该村医占用卫生院编制,人员工资经费也与卫生院其他在编人员一样同享财政拨款,故而新增了人员经费支出。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调整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2.22万元,上涨1.3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9月新增一名乡聘村用村医,该村医占用卫生院编制,人员工资经费也与卫生院其他在编人员一样同享财政拨款,故而新增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调整总额167.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7.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67.1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调整总收入167.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2)退休费支出10.6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2万元;(2100302)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22.26万元,(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51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14万元(人员经费164.4万元,公用经费2.74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调整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2.22万元,上涨1.3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9月新增一名乡聘村用村医,该村医占用卫生院编制,人员工资经费也与卫生院其他在编人员一样同享财政拨款,故而新增了人员经费支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调整总额167.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7.1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14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7.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2)退休费支出10.6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2万元;(2100302)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22.26万元,(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51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14万元(人员经费164.4万元,公用经费2.74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调整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2.22万元,上涨1.3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9月新增一名乡聘村用村医,该村医占用卫生院编制,人员工资经费也与卫生院其他在编人员一样同享财政拨款,故而新增了人员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9万元。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3.04万元,下降11.65%;2024年卫生健康支出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6.73万元,下降4.9%,2024年住房保障支出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长11.99万元,上涨100%;主要原因是:总体涨幅是增长的,因为2024年度9月新增一名乡聘村用村医,该村医占用卫生院编制,人员工资经费也与卫生院其他在编人员一样同享财政拨款,故而新增了人员经费支出。但是单独小项有增有减,是因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单独剔除归类为住房保障支出项,以前年度都是归在卫生健康支出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调整总支出167.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2)退休费支出10.6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2万元;(2100302)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22.26万元,(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51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14万元(人员经费164.4万元,公用经费2.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9月新增一名乡聘村用村医,该村医占用卫生院编制,人员工资经费也与卫生院其他在编人员一样同享财政拨款,故而新增了人员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4万元,公用经费2.7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不是行政机关,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66 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0个。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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