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29 17: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我院 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产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列为贵州省卫健委区级建设重点专科。设有PCR实验室,拥有大型C臂机、西门子1.5T磁共振、飞利浦64排CT机、法国声科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各类腹腔镜手术等大型医疗设备。2020年医院以介入导管室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各临床科室业务水平,有效地降低了孕产妇产后大出血的死亡率及子宫切除率,保障了本地区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同时为许多过去无法治疗、必须手术治疗或内科治疗疗效欠佳的疾病,如肿瘤,血管瘤,各种出血等患者诊治提供了有力保障,丰富了医院的治疗手段,疾病救治体系得以健全,急危重救治水平得以提升。

医院持续深化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创伤中心“五大中心”建设。2021年3月25日我院防治卒中中心由贵州省防治卒中中心予以现场授牌。2021年10月花溪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贵阳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筑卫计发〔2017〕191号)指定我院为区域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我院儿童重症监护病房(PICU)2023年底分别通过贵阳市卫生健康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现场评估验收。2023年8月31日我院顺利通过国家胸痛中心认证,标志着我院对高危胸痛的救治水平、流程优化、硬件设施等方面均已达到国家级基层版标准。2024年4月花溪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我院创伤中心进行认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39年7月,历经85年的建设,现已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着辖区内医疗救治任务。现占地面积约3.75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6.35万平方米。共有外科大楼、内科大楼、门诊楼、健康管理楼、行政楼5个楼栋。编制床位数550张,实际开放床位665张。目前医院医疗体系相对完善,现开设有33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科室及23个行政职能科室。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产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列为贵州省卫健委区级建设重点专科,其中泌尿外科于2017年通过省卫健委区县级重点专科评审。妇科、中医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普外科已成功申报省级“十四五”重点专科。

2020年6月,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由政府出资,我院新院区在贵筑社区思雅区域花燕路北侧开工建设,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数800张,总投资约15亿元。分设有门诊医技楼、住院楼、院内综合楼、高压氧舱、垃圾分拣中心(医疗、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收集点、地下车库等板块。将极大改善就医环境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使我院救治服务能力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医院现有在岗职工803人,其中在职在编193人,聘用人员610人,卫技人员721人,正高13人,副高70人,研究生23人,中级技术职称25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始终坚持“一个引领”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建引领贯穿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基层组织与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创新党建活动形式,不断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以高质量医院党建赋能医院高质量发展,为医院发展凝心铸魂、提供保障,推动医院治理更加有序、有力、有效。

(二)着力建设“一支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继续实施人才强院,进一步夯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扩大人才招引体系、注重人才培训和能力提升、注重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推动医学人才逐级下沉帮扶、完善人才待遇保障、出台人才激励机制等方式,着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业务精、高素质、敢担当、肯奉献”的人才队伍,不断充实壮大医院人才力量,助推我院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持续强化“两个统筹”

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紧扣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持续完善绩效考核标准化支撑体系,并将考核工作与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评价同步推进,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持续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和诊疗支撑能力,稳步增强运营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持续巩固“两大协同”

协调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及医疗联合体建设,实现同质化发展。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卫健局指导下,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带动作用,联合区域内27家成员单位,持续稳步推进花溪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工作,加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探索建立医联体服务宣传中心,打通医联体服务通道,实行分级诊疗,建立有效双向转诊机制,规范开展与基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积极融入第一城市医疗集团,依托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优质医疗资源,抓实抓好专科共建,协同带动我院其他专科建设。

(四)深入实施“三大建设”

深入实施健康贵州战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水平医院为依托,以三甲医院同质化水平为目标,以创建三级综合医院为抓手,充分运用“互联网+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深化与贵州医科大学医、教、研、学合作,深化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缩短与三甲医院诊疗水平差距,建成区域内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努力成为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五)奋力实现“三大提升”

紧扣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继续深入实施提升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手术安全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基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推动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

(六) 有序推进新院区建设

2023年,新院区一期工程已经建成,健康体检中心已投入使用,主体工程外墙已基本完成进入内部装修阶段。新院区将建立健全26个科室和护理单元,充分发挥区域性创伤急救中心、新生儿重症医学中心、孕产妇救治中心、卒中中心及胸痛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心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胃肠外科、重症医学科、妇科、产科等重点专科建设,着力升级和改善区域内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全面提升我院综合救治服务能力。

医院将深入实施健康贵州战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我院将以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认定为抓手,以三甲医院同质化水平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深化与贵州医科大学医、教、研、学合作,深化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缩短与三甲医院诊疗水平差距。远期以打造区域医疗中心为目标,最终建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均由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为820.74万元,支出调整为82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减59.07万元,调整后为572.81万元,项目支出调减52.93万元,调整后为247.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在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背景下减少项目收支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2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0.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112.98万元,其中基本收入572.81万元较上年减少49.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离退休人员过世减少一次性死亡抚恤金;项目收入247.93万元,较上年减少63.88万元,主要原因是老干医疗费纳入财政大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预算支出合计820.7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23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63.23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255.58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4.58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50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万元;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93万元,23402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81元较上年减少49.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离退休人员过世减少一次性死亡抚恤金;项目支出247.93万元,较上年减少63.88万元,主要原因是老干医疗费纳入财政大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20.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3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81万元较上年减少49.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离退休人员过世减少一次性死亡抚恤金;项目支出247.93万元,较上年减少63.88万元,主要原因是老干医疗费纳入财政大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81万元较上年减少49.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离退休人员过世减少一次性死亡抚恤金;项目支出247.93万元,较上年减少63.88万元,主要原因是老干医疗费纳入财政大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2.8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此项内容。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充分发挥政府对城市公立医院投入的宏观调控作用,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确保老干便捷就医情况,减轻医院资金支付压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医院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47.93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离休干部医疗费195万元,占2024年预算项目资金总额78.65%,本单位充分发挥政府对城市公立医院投入的宏观调控作用,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确保老干便捷就医情况,减轻医院资金支付压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医院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1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2:花溪区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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