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卫生院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我院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高坡村、离花溪区行政中心30公里,服务人口22860人。院内主要开展门诊、住院、检验、心电 、B超等基本医疗工作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我院主要从事基本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及中医药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花溪区卫健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本单位预算为二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高坡卫生院现有在编在职人员14人,事业编制18人,其中管理岗2人,双肩挑1人,专业技术岗13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按照区人民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的工作目标任务,我院完成辖区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健康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我院将按照省区市的卫生健康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完善卫生院的内涵建设,提升工作质量,更好地为辖区群众服务。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本年调整预算收支总额为26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39万元。本年基本支出269.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47万元,公用经费3.92万元;本年项目支出0万元。本年部门收支较上年减少2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3.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39万元。较上年减少2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3.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9.3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1万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204.04万元、(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7万元,(21011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3.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0.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万元。较上年减少24.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经费及项目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39万元。较上年减少2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3.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9.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47万元、公用经费3.9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本年度无项目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本年无项目预算支出安排。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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