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29 17: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女卫生工作方针。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妇幼保健咨询,妇女、儿童保健,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避孕药具管理,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妇女病普查,遗传病筛查、产前诊断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治疗与监护、儿童疾病防治、出生缺陷监测及干预、计划生育技术、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化管理、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科学研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医疗机构,是财政全额补助预算单位。

内设15个科室,具体为:办公室、总务科、医务科、群体保健科、护理部、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检验科、B超室、麻醉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24年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48人,其中专业技术编制45人、管理人员2人,工勤编制1人。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47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1.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和人事管理工作。

2、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征询和出生缺陷检测等,防止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2、继续抓好妇幼健康公共卫生和计生技术服务等工作。

3、大力推进医院自身能力建设。

4、积极防治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原因,实行防治方案,减少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5、开展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058.99万元。本年基本支出1058.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18.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0.24万元;本年项目支出0万元。人员类支出由事业在编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经费、社会保障费构成,公用经费支出由事业办公业务经费、事业工会经费构成。上年支出107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04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3.05万元,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均由上级部门统一预算,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1、本单位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058.99万元。人员类支出1018.75万元,包含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603.16万元、事业离退休支出180.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万元、职业年金21.5万元、公积金71万元、医疗保险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2万元;公用经费类支出40.24万元,其中办公业务经费29.2万元、事业工会费11.04万元。

2、上年基本支出1072.04万元,包含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649.59万元、事业离退休支出15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24万元、职业年金12万元、公积金79.25万元、医疗保险5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4万元、办公业务经费29.2万元、事业工会费8.32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3.05万元,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均由上级部门统一预算,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1058.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80.57万元,较上年增加27.37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万元,较上年增加0.76万元;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5万元,较上年增加9.5万元;

4、(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652.05万元、较上年减少122.57万元;

5、(2210201)住房公积金71万元,较上年增加71万元;

6、(2101102)医疗保险56万元,较上年增加0.9万元;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7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

变动原因主要是年内退休人员增加3人,增加了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了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增加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与本年核算科目不同,2023年度在“妇幼保健机构”科目进行核算,2024年在“住房公积金”科目进行核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8.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8.24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92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8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3.05万元,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均由上级部门统一预算,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1058.99万元,其中妇幼保健机构65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11.8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0.2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80.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7万元、住房公积金71万元,本年较上年减少13.05万元,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均由上级部门统一预算,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8.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8.74万元、公用经费40.2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本年度无项目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本年无项目预算支出安排。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2:花溪区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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