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区中长期内外贸易、投资促进、会展经济、经济协作的有关规划、政策、措施;研究省内外投资促进工作的发展趋势,加强对外信息交流,掌握投资促进和经济协作动态。
3.负责制定全区商务经济、投资促进、会展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区乡镇(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工作。
4.培育和发展城乡商品市场、会展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和管理会展自有品牌等资源。
5.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规范市场运行,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6.负责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机制并组织实施。
7.负责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拍卖、典当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负责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市场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8.按照授权,管理全区涉外经济活动。依法负责外经贸企业的登记、报批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参加相关的境内外会展,负责进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出国团组的转报工作。
9.贯彻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促进外贸向稳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10.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科技兴贸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对外贸易、投资促进、进出口及外资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区政府驻外机构及各乡镇(社区)的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会议展览、节庆赛事的相关业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区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按照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和管理协调工作;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项目的备案登记、审批、管理等工作;负责区级举办会议展览、节庆赛事项目的审批或备案登记。
12.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区内企业对外投资的申报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1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承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国内合作。
14.负责全区投资促进的统筹管理、总体策划和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全区投资促进、经济协作、会议展览等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5.负责加强对外信息交流,掌握投资促进和经济协作动态。
16.负责对口联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经济协作、会议展览、节庆赛事等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全区实际抓好落实。
17.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系统人才培训工作。
18.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责调整。
(1)将原区商务局的粮食管理职责,以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等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
(2)将原区商务局(区粮食局)的反垄断相关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区商务局的商务职责,区投资促进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贵阳市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是一级行政单位有下属2个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2个,为花溪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贵阳市花溪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其中贵阳市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机关内设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商务经济科、投资促进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局机关本级及下属全额事业单位2个,为花溪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贵阳市花溪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42人,包括行政编制 8人、全额事业编制34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优化结构,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1.挖掘工业生产突破常规求增长:区商促局今年围绕我区重点企业、特别是生产民用品的工业企业,探索一条从工业生产中挖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新道路。目前我局正在与际华3537密切沟通,初步协商通过政策支撑补充企业因设立专门销售公司带来的成本上涨,从而利用际华3537新增零售业上限入统在2023年贡献约10亿元社零纯增量,目前际华3537已将合作协议上报总部进行审核,我局将力争今年内完成协议拟定,2023年申报第一批月度入统。
2.培育新能源车顺应转型寻增长:2022年全国汽车产业发展受油价上涨、市场接受度提升等因素影响,明显呈现新能源车逆市上扬而传统油车发展受阻的形势。我区新入统企业贵州慧胜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比亚迪新能源车)今年1-8月贡献社零增加值1.54亿元,是目前我区汽车行业贡献度最高的企业。因此区商促局目前正全力培育新能源相关企业发展,一方面聚焦新势力电动车品牌,引进了特斯拉交付中心,正在以此为基础争取特斯拉销售开票服务向我区部分转移,同时不断扩大接触面,积极与零跑、理想、蔚来等新势力品牌洽谈合作。下周将与理想汽车就项目引进进行深入洽谈,争取在孟关汽贸城落地理想交付中心及部分车型销售;另一方面加强引导传统车企新能源产品销售,引入新能源车型销售的非在库企业尽快入统,指导增加新能源车型销售的在库企业应统尽统防止遗漏,鼓励无新能源车型销售的在库企业拓展车型销售,确保全区汽车销售企业借力新能源汽车机遇更好发展。
(二)根植基础,优势产业再发展。
1.聚焦契税活动刺激消费求增长:区商促局近期全力抢抓2022年贵阳贵安购房契税发放消费券工作活动机遇,通过契税返还活动在今年最后两个月直接刺激区内社零经济(零售、餐饮、住宿)迅速回暖,11月1日区商促局已组织孟关汽贸城重点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活动政策宣贯部署,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将自有促销政策与活动资源和契税活动嫁接,进一步扩大活动吸引力并引导向汽车大宗消费倾斜,撬动更大体量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区商促局将借力市商务局向上争取汽车销售搭配贵州特色产品购买权益活动政策,目前活动方案已基本确定,有望刺激汽车产业迅速回暖。
2.强化招商引资补足短板求增长:区商促局将全力推进吉利控股集团旗下孟关吉利汽车产业文化项目(可实现吉利旗下路特斯、奔驰smart等品牌落户孟关,预计可实现3亿社零新增量)、保时捷汽车项目落地(预计可实现8亿社零新增量),推动贵阳汽车文化公园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可丰富孟关汽贸城商业业态),通过引进的吉利、保时捷汽车等项目补足我区汽车产业消费短板,吸引更多不同层次消费者汇聚孟关汽贸城。
3.扩大宣传推动孟关企业争增长:孟关汽贸城汽车销售企业以往销售模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利用现有文旅、商贸资源,宣传销售渠道较为狭窄。在区商促局的推动下已与万达集团达成协议,以全市最低的费用推动孟关汽贸城企业进入全市万达商场展示并销售重点车型;同时已与万科达成协议,在万科里等重要商业广场核心位置展示并销售重点车型,以区域合力对外展示我区孟关汽贸城形象,打造花溪区在汽车消费行业的龙头形象。
4.文旅融合,发展汽车后市场:区商促局将持续加强与区文旅局及各大景区景点合作,通过强化文旅融合,逐步打破纯粹的汽车销售限制,向汽车展会、汽车运动等方面延伸,促进二手车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两场两展一会”暨越野汽车运动体验场、摩托车训练场;越野汽车改装产品展、露营产品展;高坡山地英雄会,引导企业在我区整体平台开展各项活动,最终实现稳定我区消费市场发展、提振经济发展指标的目标。
(三)完成2023年农超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按照市、区“一圈两场三改”专班、市商务局统一工作安排,2023年目标任务是建设1个农贸市场,我单位将持续全力跟进农超市场建设,确保按照时序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构筑便民利民的“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
(四)外贸进出口
一是抓主体培育。针对性加强信息引导和外贸业务知识培训,培育出口增长的主力军和生力军。进口方面:为企业做好外贸进口服务,一方面鼓励贵州野口上嘉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加快从俄罗斯进口煤炭;另一方面协调贵阳铁投物流有限公司自主开展汽车平行车进口。出口方面:强化贸易流通,帮助贵州西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扩大仪器出口及配套服务业务;积极协调贵州忠辉车辆制造有限公司自主开展车辆出口。二是抓政策激励。通过向企业宣传外贸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激励企业尽早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助力我区外贸进出口的快速发展。三是抓增量挖掘。一方面,积极对接辖区内二手车企业,积极动员二手车企业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另一方面,按照市商务局工作部署,积极摸排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否有意愿开展进口或出口业务,形成工作台账,对有意愿开展进口或出口业务的企业后续加强跟踪对接,加大省市层面对外贸支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激励企业积极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进一步挖掘外贸增量。四是抓营商环境。用足用好国家新近外贸优惠政策和便利化政策,鼓励开拓创新出口新产品占领新市场,提高出口份额,不断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聚力“六稳”“六保”,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狠抓各项政策落实,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激发外贸经济活力,鼓励企业增强信心、持续发力,实现我区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
花溪区商促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加大对辖区大型商超、专业市场、加油站、限上餐饮企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企业主体做好异常情况处置流程演练,出入口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做好公共区域消杀频次及台账记录,做好从业人员健康台账(每日到岗体温检测)、疫苗接种,从业人员按要求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做好防疫物资储备量保障,做好进口货物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等。
(六)强化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商务执法工作。
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充实熟悉法律、管理和商务等方面知识的人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及要求及时作出安排,强化对成品油市场整治、报废机动车额回收拆解市场整治的重视程度,及时处置“12345”平台案件,认真履行商务执法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及时处理问题。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本单位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965.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61.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6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965.0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965.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961.4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3.66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7.04万元,农林水支出3.66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811.34万元,增长25.73%,主要原因是:具体增加原因是购房契税资金增加,人员变动增加基本支出资金。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811.34万元,增长25.73%,主要原因是:具体增加原因是购房契税资金增加,人员变动增加基本支出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3965.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61.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96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7.04万元,农林水支出3.66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3965.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11.34万元,增长25.73%,主要原因是:具体增加原因是购房契税资金增加,人员变动增加基本支出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396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59万元,项目支出3103.5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81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增加66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房契税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1.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5.54万元,公用经费56.0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4%。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因上年受疫情影响,接待投资商较少,预计今年接待投资商比上年有所增加,所以今年的接待费增加。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3.66万元,项目名称为贵阳市商务局 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筑商通【2022】18号)。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本表由一级预算部门填报,所属单位无须填报。应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绩效目标公开情况将纳入2023年区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请各部门重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56.05万元,其中:办公费38.9万元、邮电费0.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福利费0.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工会经费14.5万元。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增加2.55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18.11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 平方米,车辆1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 台等。本年无政府采购。
(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965.09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4个,一是(项目名称一)疫情防控经费,金额624.84万元,主要用于列支2022年产生的疫情防控生活物资未支付的部分资金;二是(项目名称二)购房契税返券消费项目经费,金额1800万元,主要用于购房契税返券消费资金补助;三是(项目名称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发展奖励资金,金额120万元,主要用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发展的补助;三是(项目名称三)花溪区惠民生鲜超市匹配资金,金额450万元,主要用于惠民生鲜超市企业补助。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部门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本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贵阳市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贵阳市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贵阳市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开展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预算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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