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15 15:54: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阳市花溪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制定措施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拟定贯彻执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3)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全区公证业务。

   (4)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并监督管理全区司法所建设、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全区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建设,协调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指导和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物资装备。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司法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管理司法局队伍建设。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司法局系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属1个差额股级事业单位公证处。设7个正股级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律师公证指导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工作指导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1个副科级科室:政工科。17个正股级司法所:贵筑片区司法所、清溪片区司法所、溪北片区司法所、青岩司法所、黔陶司法所、高坡司法所、孟关司法所、石板司法所、久安司法所、燕楼司法所、马铃司法所、麦坪司法所、黄河片区司法所、兴隆片区司法所、小孟片区司法所、三江片区司法所、金竹片区司法所。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设在司法局。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我局总编制数67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机关工勤2人,差额事业编制7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员55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进一步强化主动调解、依法调解理念,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服务保障民生需求

全系统要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己任,以法律服务全覆盖、均等化为目标,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群众“找得到、请得起、信得过”法律服务。

(三)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确保管控安全

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硬任务、重担子。我们要加强服务管理、推进社会协同配合,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夯实法治基础

继续推进“七五”普法,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小学生、农民工和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并努力做到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实现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推进。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水平,努力形成良性互动、普治并举的发展态势,进一步打牢法治花溪建设的社会基础。继续发挥花溪区司法行政网站和手机信息宣传平台作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针对花溪区各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法律进工地”的宣传。

(五)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发展源动力

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是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发展的根基所在。我们要打牢基层基础建设功底,为司法行政事业不断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0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8.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30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98万元,项目支出249.78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3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公积金、社保调标及预拨目标奖及成果奖纳入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6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专项工作贵州法治建设先进县评选活动迎检经费100万元,2019年提前下达的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0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8.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增加13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公积金、社保调标及预拨目标奖及成果奖纳入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6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专项工作贵州法治建设先进县评选活动迎检经费100万元,2019年提前下达的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8.7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40601)行政运行919.00万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166.70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45.10万元,(2040606)律师公证管理13万元,(2040607)法律援助11万元,(2040610)社区矫正10.50万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3.4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3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3.30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98万元(人员经费929.26万元,公用经费129.72万元),较上年增加20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公积金、社保调标及预拨目标奖及成果奖纳入预算;项目支出249.98万元,较上年减少16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专项工作贵州法治建设先进县评选活动迎检经费100万元,2019年提前下达的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8.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增加13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公积金、社保调标及预拨目标奖及成果奖纳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30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98万元,项目支出249.98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138.3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公积金、社保调标及预拨目标奖及成果奖纳入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6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专项工作贵州法治建设先进县评选活动迎检经费100万元,2019年提前下达的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8.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9.26万元,公用经费129.7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2.72万元,较上年减少0.73万元,下降5.43%,减少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及公车改革以后,公务接待量及公车使用频率均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2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6.67%,减少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公务接待量减少。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30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5.38%,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72万元,较上年减少4.55万元,下降3.39%,增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减少4人,其中调出3人,退休1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49.98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年预算数(万元)

绩效目标

1

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

22.08

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的优势,将矛盾化解于基层。

2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补贴

52.54

1、增强法律意识:律师与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2、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村(居)法律顾问每月固定一次到村(居)值班,让群众不出村(居)就可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3、改善基层治理:村(居)法律顾问通过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帮助修订村规民约,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有效地防范风险。4、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3

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经费

45.10

1、开展全方位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感,使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入脑入心,增强群众满意率。

2、利用各种纪念日大力开展法治宣传。3、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制。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基层司法业务:用于基层业务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十七)普法宣传: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及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律师公证管理: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十九)法律援助: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二十)其他司法支出: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六、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花溪区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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