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就业局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3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开展城镇新增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
2.负责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组织实施职业培训。
3.负责全区失业人员待遇审核及失业人员档案托管。
4.负责劳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城乡人力资源情况调查。
5. 负责拟订并落实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
6.负责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的指导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代区人社局代管1个单位:花溪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因其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部门预算合并编制。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花溪区就业局和花溪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17人,其中就业局编制12人,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编制5人,为全额事业编制。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15人,其中就业局在职人员11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在职人员4人。就业局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国家、省、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目标为遵循市场机制,弥补市场缺陷,提高劳动力市场效率;有效促进就业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确保新增就业规模、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核心指标保持稳定。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2023年本级单位部门调整预算总收入893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65.93万元,上年结转271.89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8937.8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01.71万元,项目支出8536.11万元。2023年总体收入较上年增加150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2万元,主要原因:1.上年项目支出的“三支一扶”经费111.65万元调整至基本支出,2.2023年6月增加1名参公人员;项目支出增加1374.63万元,主要原因:1.增加就业补助资金、三支一扶项目、普惠金融项目上级资金拨入1436.96万元,2.增加上年上级资金结转271.89万元,3. 增加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37.79万元(以前年度为区人社局临聘人员预算项目,本年度分配至我单位),4.减少区级匹配就业补助资金250万元;5.减少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320万元,6.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贵安)300万元,7.调整项目 “三支一扶”经费至基本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3年本级单位部门调整预算总收入893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65.93万元,上年结转271.89万元。上年收入为7433.99万元,2022年总体收入较上年增加150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2万元,主要原因:1.上年项目支出的“三支一扶”经费111.65万元调整至基本支出,2.2023年6月增加1名参公人员;项目支出增加1374.63万元,主要原因:1.增加就业补助资金、三支一扶项目、普惠金融项目上级资金拨入1436.96万元,2.增加上年上级资金结转271.89万元,3.增加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37.79万元(以前年度为区人社局临聘人员预算项目,本年度分配至我单位),4.减少区级匹配就业补助资金250万元,5.减少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320万元,6.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贵安)300万元,7.调整项目 “三支一扶”经费至基本支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3年本级单位部门调整预算总支出8937.82万元,其中:2080101行政运行430.02万元,较上年增加221.22万元,主要原因为:1.上年项目支出的“三支一扶”经费111.65万元调整至基本支出,2.上年度2080799劳动保障协管员待遇97.47万元本年度在2080101核算,3.2023年6月增加1名参公人员;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50.72,较上年增加20.75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就业工作经费3万元,增加上级匹配三支一扶补贴23.75万元;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37.36万元,较上年增加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37.79万元(以前年度为区人社局临聘人员预算项目,本年度分配至我单位),减少15.19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9.01万元,较上年减少6.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成果奖标准降至1000元/月;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8万元,较上年增加10.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参公人员养老保险基数增加,并按照新基数补缴去年养老保险;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较上年5630.67万元,较上年增加473.9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拨入就业补助资金4741万元,增加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5万元,减少区级匹配就业补助资金250万元,增加区级匹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1.33万元,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贵安)300万元,减少解决困难人员托底就业(经开)65.35万元(上年度名称为公益性岗位);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211万元,较上年增加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拨入上级公益性岗位资金23万元,增加100万元上年结余;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127.55万元,较上年减少3595.91万元,主要原因:1、增加上年结余30.55万元,2、减少上级拨入就业补助资金3209万元,3、减少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320万元,4.调整 劳动保障协管员待遇97.47万元至2080101项目;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5.75万元,较上年增加0.88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6月份增加1名参公人员;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6月份增加1名参公人员; 2130804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81.34万元,较上年增加20.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余21.34万元,减少上级拨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0.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调整预算893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65.93万元,上年结余271.89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调整预算8937.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0.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6万元,农林水支出181.34万元。2023年调整预算总体收入较上年增加150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231.94万元,主要原因:1.2023年6月增加1名参公人员,2.增加就业补助资金、三支一扶项目、普惠金融项目上级资金拨入1436.96万元,3.增加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37.79万元(以前年度为区人社局临聘人员预算项目,本年度分配至我单位),4.减少区级匹配就业补助资金250万元,5.减少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320万元,6.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贵安)300万元;上年结转增加271.89,为上年度未使用完上级资金留存本年使用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调整预算支出总额893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71万元(人员经费385.07万元,公用经费16.64万元),项目支出8536.11万元(区级资金1060.86万元,上级资金7475.25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调整预算支出总额743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51万元,项目支出7161.48万元。2023年调整预算总体支出较上年增加150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2万元,主要原因:1.上年项目支出的“三支一扶”经费111.65万元调整至基本支出,2.2023年6月增加1名参公人员;项目支出增加1374.63万元,主要原因:1.增加就业补助资金、三支一扶项目、普惠金融项目上级资金拨入1436.96万元,2.增加上年上级资金结转271.89万元,3.增加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37.79万元(以前年度为区人社局临聘人员预算项目,本年度分配至我单位),4.减少区级匹配就业补助资金250万元,5.减少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320万元,6.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贵安)300万元,7.调整项目 “三支一扶”经费至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预算拨款支出总额40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5.07万元,公用经费16.6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2023年我局部门调整预算整体支出资金总额8937.82万元,通过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力争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1.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预算48万元。保障局经开大厅业务开展、日常运转及管理工作。
2.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预算1041万元(上级下达资金)。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我单位本级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2万元,下降33.97%%。增减原因:一是上年度7.0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项目性质为公用经费,本年度划分为人员类;二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1.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31.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7万元,固定资产15.87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资产较上年的增减变动情况
资产大类 |
资产名称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通用设备 |
路由器 |
5440 |
2 |
10880 |
家居、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
文件柜 |
750 |
1 |
750 |
家居、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
档案柜 |
150 |
100 |
15000 |
合计 |
26630 |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536.11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
1.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贵安)预算金额300万元,占支出项目预算总额的3.36%,用于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账户,作为贵安新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金,确保顺利完成贵安新区本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新目标任务。
2.公益性岗位资金预算金额565.54万元,占支出项目预算总额的6.33%,用于经开区公益性岗位人员财政承担部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就业。
3.上级拨入就业补助资金(含贵安新区)7049.55万元(含上年结余250.5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总额的78.87%,按规定用于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中补助项目。该匹配资金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确保政策享受对象及时得到补贴资金扶持。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收到中央及省级拨入三支一扶补助资金及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经开)。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我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收到上级拨入的就业补助资金及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用于支付就业补助资金各项扶持政策以及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我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我单位工伤保险。
1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六、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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