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行政许可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担城市“菜篮子”生产保障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等农村融合发展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负责统筹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减灾防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编制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监督管理农业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开展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项目库建设。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做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干部培训。
(13)牵头开展农业、扶贫、生态移民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经验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与合作工作。
(14)拟订全区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提出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脱贫攻坚资金分配、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
(15)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安置及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民搬迁规划编制、对象认定、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
(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是行政单位,下属15个事业单位,15个事业单位的所有账务在农业局机关统一核算,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数为9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数139人,按财政要求,农业农村局作为行政机关,财务预决算按行政单位政府会计制度上报。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内设3个处室,具体为:党政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指导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局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包括下属15个事业单位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1.新农办。2.果树技术推广站。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4.生态移民科。5.蔬菜技术指导站。6.农业机械管理站。7.土肥站。8.乡村振兴中心。9.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10.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站。11.农业经营管理站。12.植保站。13.农业技术推广站。14.农产品加工中心。15.农业执法大队。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总数为15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9人,单位实有人数为244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8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在职109人,离休1人,退休98人),临聘人员27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2024年紧扣“绿色都市农业 农旅融合发展”主定位,以农业产业为抓手、经营主体为依托、农业品牌为路径、美丽乡村为载体,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265万亩,产量2.625万吨,受污染耕地任务完成率100%,巩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1080人,蔬菜累计种植面积23万亩次,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下属15个事业单位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7092.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34.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557.83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7392.7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7092.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534.2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6858.54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农林水支出1589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92.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78.0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5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1746.71万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56.7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59.74万元,(2130110) 执法监管支出2万元,(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629.45万元,(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50.21万元,(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2.5万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07.74万元,(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4447.35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303.62万元,(21303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660万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2442万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3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79万元,(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0万元,(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00万元,(2137201)移民补助832.59万元,(2137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505.62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1057.14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2024年不再代管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减少了贵安新区项目资金。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1057.14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2024年不再代管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减少贵安新区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7092.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34.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557.8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46.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87.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7092.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农林水支出1589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7092.0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57.14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2024年不再代管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减少贵安新区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355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4.47万元(人员经费2570.02万元,公用经费174.45万元),项目支出10809.41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83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797.46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2023年项目资金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44.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0.02万元,公用经费174.4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3538.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0万元,(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00万元,(2137201)移民补助832.59万元,(2137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505.6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8.3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不再代管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减少贵安新区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46.46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7.2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139.21万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72.37万元,下降33.07%,主要原因是:2024年需采购的项目较少。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174.4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28.35万元,比2023年减少16万元,下降36.5%,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3年持平;车辆运行维护费27.85万元,比2023年减少16万元,下降3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不再代管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减少贵安新区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 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433.3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2597.23平方米,车辆2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93万元,主要是: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和碎纸机。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0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347.62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11个,一是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金额29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二是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转建经费,金额2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023年度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缴纳新增耕地开垦费用;三是花溪区农村“治厕”项目,金额669.4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改厕项目;四是花溪区粮食作物示范田建设项目(农业产业扶持资金),金额78.5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作物示范田建设;五是粮食安全及撂荒地整治种植项目(农业产业扶持资金),金额1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安全及撂荒地整治项目;六是花溪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金额120.2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七是花溪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二期项目),金额5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高标准农田(二期项目)建设;八是花溪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额25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九是花溪区2024年青岩镇杨眉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金额112万元,主要用于青岩镇杨眉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十是2022年花溪区农村“治厕”化粪池安装项目,金额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改厕项目化粪池安装;十一是花溪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报告项目(花溪部分),金额97.2万元,主要用于花溪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或:2024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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