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1 15:48:4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花溪区农业局(花溪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是花溪区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综合性文件。指导全区农业生产,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协调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拟订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5个处室,下属17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花溪区畜牧站单位、花溪区果树技术推广站、花溪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站、花溪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贵阳市花溪区农产品加工管理服务中心、扶贫中心、花溪区农业机械管理站、花溪区农业经营管理站、花溪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花溪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花溪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花溪区蔬菜技术指导站、花溪区水产站、花溪区土肥站、花溪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中心、花溪区植保站和所属花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0,627.5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4,045.86万元,增长61.47%。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本年财政预算收入包含以前年度盘活存量项目资金;二是本年增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对帮扶、溪南十锦等项目预算。(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7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77.1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49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69万元,占28.01%;项目支出6,837.7万元,占71.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0,627.5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4,045.86万元,增长61.4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将盘活存量资金列入收支;二是本年增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溪南十锦项目。(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03.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33.65万元,增长101.39%。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将盘活存量资金列入收支;二是本年增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溪南十锦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609.8万元,占6.42%;206科学技术支出科目(类)支出50万元,占0.5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类)支出145.59万元,占1.5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127.14万元,占1.34%;211节能环保支出科目(类)支出14.24万元,占0.15%;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支出294.42万元,占3.10%;213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支出8257.19万元,占86.9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8823.18万元,支出决算为9203.9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09.8万元,支出决算为60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科学技术支出科目(类)应用研究科目(款)  社会公益研究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45.59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2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节能环保支出科目(类)污染防治科目(款)水体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4.24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398.45万元,支出决算为2387.9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拨目标奖。
(8)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跨年度使用资金,未在本年形成支出。
(9)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57.05万元,支出决算为812.4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5.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0)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病虫害控制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1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9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9.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1)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34.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执法监管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07.3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4.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防灾救灾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67.2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2.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5)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41万元,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4.57万元,支出决算为44.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7)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8)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3.3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8.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故当年未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业科目(款)其他农业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796.81万元,支出决算为3644.3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5.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故当年未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扶贫科目(款)生产发展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2.99万元,支出决算为42.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扶贫科目(款)其他扶贫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0.64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农村综合改革科目(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3)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科目(款)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35.7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4)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款)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15.27万元,支出决算为452.5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3.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0.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76.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42万元,比上年减少1.69万元,降低7.63%,减少原因是公务车数量减少,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4万元,占7.04%,比上年增加1.44万元,增加原因是工作需要发生出国出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4万元,占91.27%,比上年减少3.08万元,降低14.19%,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占1.69%,比上年减少0.04万元,降低10.62%,减少原因是本年实际发生公务接待数比上年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4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机票款、接待团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修理费、油费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3)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具体是:一是接待中央农办调研;二是接待安徽省蚌埠山区考察学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是18年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现场采样工作。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主要是用餐费用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54.01万元,本年支出294.4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12科目(类)11科目(款)00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 294.42万元,主要是用于基本农田项目建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11万元,比2017年增加3.42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增加优秀单位奖励工会经费,减少部分车辆运行维护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未参加公车改革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7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966.4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51.41%。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贵州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贵州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 
  主管部门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贵州金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15
 财政资金 15
 其中:本级安排 0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储备金麻粘5万公斤、民忧93为5万公斤、黔高7号5万公斤。 完成储备金麻粘5万公斤、民忧93为5万公斤、黔高7号5万公斤。
自评价分数 100

项目二:2018年水稻绿色增产增效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2018年花溪区水稻绿色增产增效项目 
  主管部门 花溪区农业局  实施单位 花溪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13
 财政资金 13
 其中:本级安排 0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实施绿色种植面积5000亩,优质良种全覆盖,规范化栽培 完成水稻绿色种植面积5005亩,中优808等优良水稻种子全覆盖,5005亩实施规范化栽插。
自评价分数 100

项目三:2018年花溪区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2018年花溪区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项项目 
  主管部门 贵州省农委  实施单位 花溪区农业局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25
 财政资金 25
 其中:本级安排 0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建设水稻象甲固定监测点6个、流动监测点1个,形成重大疫情监测网络,实施疫情动态监测;组织开展水稻象甲普查10万亩次;在花溪燕楼乡燕楼村、旧盘村、同心村建市级水稻象甲疫情防控示范区1个3000亩,开展水稻象甲疫情防控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 建设完成水稻象甲固定监测点6个、流动监测点1个,形成重大疫情监测网络,实施疫情动态监测;组织开展水稻象甲普查10万亩次;在花溪燕楼乡燕楼村、旧盘村、同心村建市级水稻象甲疫情防控示范区1个3000亩,开展水稻象甲疫情防控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
自评价分数 100

项目四:2018年花溪区畜牧业健康养殖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2018年花溪区畜牧业健康养殖项目 
  主管部门 花溪区农业局  实施单位 贵州自然之园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38.5
 财政资金 19
 其中:本级安排 0
 其他资金 19.5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购置吸污车1台,固液干湿分离机1台,通过项目实施,大幅提升区域性集中处理能力,养殖企业粪污循环利用能力和整区制度体系健全,2018年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 完成吸污机及固液干湿分离机购置,通过项目实施,大幅提升区域性集中处理能力,养殖企业粪污循环利用能力和整区制度体系健全,2018年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
自评价分数 100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八)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同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三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018年决算公开套表(原农业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