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12 10:1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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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行政许可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担城市“菜篮子”生产保障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等农村融合发展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负责统筹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减灾防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编制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监督管理农业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开展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项目库建设。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做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干部培训。

13、牵头开展农业、扶贫、生态移民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经验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与合作工作。

14、拟订全区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提出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脱贫攻坚资金分配、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

15、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安置及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民搬迁规划编制、对象认定、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

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农业局内设机构3个,党政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指导科;包含17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花溪区植保站(花溪区农药监督管理站)、花溪区果树技术推广站、花溪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花溪区种子技术服务站、花溪区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站)、花溪区土肥站(花溪区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花溪区农业经营管理站、花溪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花溪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花溪区畜牧站(花溪区草地站、花溪区草原监理站、花溪区饲料工业管理办公室)、花溪区水产站(花溪区渔政管理站)、花溪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花溪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花溪区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花溪区农业机械管理站(花溪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花溪区蔬菜技术指导站、花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花溪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站、花溪区农产品加工管理服务中心、花溪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中心、花溪区农业执法大队。本部门预算包含行政单位“花溪区农业局”和17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于17个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由区农业局统一预算财务管理。

  1. 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156人,包括行政编制9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全额事业编制145人。目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117人。离退休人员96人,包括离休2人,行政退休人员12人,事业退休人员82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综合性文件。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区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拟订、审核立项及跟踪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土地出让金用于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项目规划拟定、实施方案审查及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通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申报或推荐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渔具、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十)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督,对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一)负责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中央、省、市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备案审核、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

(十二)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区外帮扶我区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与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村干部、农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专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报批工作。

(十四)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山草坡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草食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十五)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和监督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产业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六)协调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等服务业。

(十七)拟订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蔬菜生产的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开发、基地建设、蔬菜加工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蔬菜市场产销信息的收集、统计、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蔬菜生产、经销体系建设;参与蔬菜质量安全工作。

(十八)组织和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农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30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8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99万元,上年结转2900.97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8303.8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252.61万元,项目支出6051.26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5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9.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增加原移民局基本支出;二是19年提高办公经费预算标准算;三是职工工资、公积金调整。项目支出增加2978.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原移民局项目资金及农发项目资金。

(二)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30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8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99万元,上年结转2900.97万元。较上年增加15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9.82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增加原移民局基本支出;二是2019年提高办公经费预算标准算;三是职工工资、公积金调整。项目支出增加2978.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原移民局项目资金及农发项目资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
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03.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0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0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8.79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4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1896.69万元,(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万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28.52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59.42万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20万元,(2130110)执法监管2万元,(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06万元,(2130112)农业行业业务管理4万元,(2130119)防灾救灾30.96万元,(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0万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0.7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3365.29万元,(2130301)行政运行92.8万元,(21303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271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58.21万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533.84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1万元,(2130602)土地治理350.53万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5.35万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80万元,(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基金发展288.43万元,(2082201)移民补助135.37万元,(2082299)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0万元,(20823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12.95万元,(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220.99万元,(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万元,(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2.61万元(人员经费2123.91万元,公用经费128.7元),较上年增加459.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原移民局基本支出;二是2019年提高办公经费预算标准算;三是职工工资、公积金调整。项目支出6051.26万元,较上年增加2978.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增加原移民局项目资金及农发项目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0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8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99万元,上年结转2900.97万元。较上年增加154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增加原移民局资金和农发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
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518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2.61万元,项目支出5133.51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459.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原农业农村局与原移民局重组,增加原移民局基本支出;二是19年提高办公经费预算标准算;三是职工工资、公积金调整。项目支出增加29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
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52.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3.91万元,公用经费128.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8.6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增长10.06%,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农业局与原移民局重组,增加原移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其中: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增长10.53%。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7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85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增长10.53%,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原移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917.74万元,较上年增加750.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原移民局政府性基金项目导致。

  1.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
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65万元,较上年增加52.13万元,增长131.9%,增加主要原因是因为上年度办公业务经费是按照1900元/人标准计算,今年该标准提高为5000元/人或5500元/人标准计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长较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293.79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年预算数(万元)

绩效目标

1

花溪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

1000

调减低值农作物,种植高效经济农作物,推动我区农业向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产业化、特色化、绿色化、配套化、标准化、高效化转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2

花溪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60

逐步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征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3

花溪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

200

2019年完成500户农户卫生厕所。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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