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地方性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全区水利水电工程和扶贫生态移民对所在地综合影响的对策研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水利水电工程和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安置规划的编制、初审、申报和实施工作,与项目法人和移民安置地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
4、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扶贫生态移民扶持规划的编制、上报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
5、负责安排全区水利水电工程、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资金和物质,并对资金和物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监督。
6、监督检查有关移民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处理违反移民工作法律法规的行为。
7、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66.87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164.55万元,增长160.83%。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移民补助 130.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人员增加;工资基数调整。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25万元,占100%。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4万元,占36.21%;项目支出166.22万元,占63.79%。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66.87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164.55万元,增长160.83%。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移民补助 130.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82%。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11万元,增长32.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基数调增。2014年移民局在编在职人数7人,2015年增加为8人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事业支出-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医疗科目(类)支出 4.47万元,占 3.44%;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农林水利-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 89.88万元,占69.24 %;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其他水利支出35.47万元,占 27.3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79 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1 万元,增长60.68 %。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人员增加及工资基数调增。2014年移民局在编在职人数7人,2015年增加为8人.其中:
(1)2130301科目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 60.80万元,支出决算为 94.34万元,增长155.19 %。预算调整增加,预拨大预算安排年终奖。
(2)2130399科目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47万元,增长177.35 %。含有上年结转支出数。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公用经费3.5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03万元,,比上年增加0.65万元,增长27.29%,增加原因是马铃乡红岩水库开始建设,下乡下村增加,造成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65万元,增长27.29%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3万元,其中,公务用
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30.76万元,本年支出130.7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农林水务-水利-其他水利-移民补助财政拨款支出 130.76万元,主要是用于全区移民直接补助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2100502 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其他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20130301 水利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2130399 水利其他水利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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