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拟订本区移民工作制度,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
2、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移民工作部门的领导下,在乡(镇)的配合协助下,作好本地区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根据国家规定标准,负责处理移民的各项补偿补助。
3、指导、协调移民安置工作,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
4、根据国家有关的扶持移民政策,按照上级移民工作部门的安排,组织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扶持规划的编制。
5、负责移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安排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资金和物资,并对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监督。
6、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定,负责指导协调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涉及民生建设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移民局单位1个,属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数2辆,内设机构编制4个,实际设置4个(办公室、水库移民科、生态移民科、后期扶持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核定编制情况人员构成
经费形式总编制人数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在职实有人数行政事业工勤人员离退休人数
1 贵阳市花溪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8 8070700
二、部门预算收支及安排情况
1、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年初收入预算为80.79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2、基本预算支出为60.79万元,占预算收入的75.24%,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为:46.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4%,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10.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3%。基本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增量、车辆保险及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3、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总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占财政预算支出2.1%;公务车购置费0元。
三、项目预算支出为2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3.03%,其中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移民局工作运转经费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6个提灌站运转经费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0%。项目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移民项目实施管理、原小河区移交项目的监测、维护、管理等支出。
花溪区(移民局)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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