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9-21 11:09: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花溪区农业局(花溪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是花溪区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综合性文件。指导全区农业生产,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协调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拟订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5个处室,下属17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581.71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5891.56万元,下降47.23%。主要原因是:盘活存量收走部分项目存量资金,且今年上级下达项目资金较2016年少。(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966.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6.3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9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34万元,占43.08%;项目支出2,671.01万元,占56.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581.71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5891.56万元,下降47.23%。主要原因是:盘活存量收走部分项目存量资金,且今年上级下达项目资金较2016年少。(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0.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29.29万元,下降48.06%。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较2016年少,加上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走部分项目存量资金,导致资金总量减少,故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32.51万元,占2.90%;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110.15万元,占2.41%;213(农林水)支出4327.65万元,占94.6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6239.44万元,支出决算为4570.3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3.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未实施完成,故资金未能支付。

其中: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13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32.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107.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当年预算为227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6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拨2018年目标奖。

(6)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当年预算为1019.95万元,支出决算为621.8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0.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未实施完成,故资金未能支付。

(8)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当年预算为135.81万元,支出决算为91.4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7.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未实施完成,故资金未能支付。

(9)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当年预算为144.81万元,支出决算为71.2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未实施完成,故资金未能支付。

(10)2130110(执法监管)。当年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未实施完成,故资金未能支付。

(11)2130112(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当年预算为199.4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4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未实施完成,故资金未能支付。

(12)2130119(防灾救灾)。当年预算为48.89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1.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未实施完成,故资金未能支付。

(13)2130122(农业生产支出补贴)。当年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4)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当年预算为110.2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5)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当年预算为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未实施完成,故资金未能支付。

(16)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当年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未实施完成,故资金未能支付。

(17)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当年预算为1572.7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1.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未实施完成,故资金未能支付。

(18)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2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9)2130505(生产发展)。当年预算为28.65万元,支出决算为28.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0)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当年预算为41.34万元,支出决算为41.3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1)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当年预算为343.71万元,支出决算为43.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7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未实施完成,故资金未能支付。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7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2.11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降低1.69%,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报废车辆2辆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2万元,占98.25%,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0.03%,减少原因是本年报废减少车辆2辆;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占1.75%,比上年减少0.33万元,降低45.83%,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修理费、油费及过路费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3)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9万元,主要是工作考察、调研接待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41.04万元,本年支出122.0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12110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22.04万元,主要是用于基本农田建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9万元,比2016年增加15.70万元,增长27.55%,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工会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6.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共有车辆3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2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7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52.3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68.75%。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花溪区久安现代高效茶叶示范园区茶叶安全生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二:2015年省级茶叶发展资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茶叶销售渠道建设及深圳华润万家4个单品入驻任务数量,实际完成任务数量为3个单品入驻,因市场调整减少1个单品入驻涉及入场费补助资金1.25万元

项目2015年省级茶叶发展资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2017年“三品一标”认证市级补助项目,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15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野生古茶树保护、利用与适度开发)项目,本项目已完成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7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该项目部分子项涉及调项,故未完成部分目标任务。

项目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本项目已全部完成,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2016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本项目已全部完成,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17年花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项目,本项目已全部完成,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农产品加工(含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项目,本项目已全部完成,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16年区级农业发展建设项目(生态畜牧产业发展示范),本项目已全部完成,自评得分为100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应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附表:2017年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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