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10 16:1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花溪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社区做好相关工作。

(2)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检查。

(3)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和公务员评残审核申报工作;拟订地方性优待抚恤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和对企事业单位生活和医疗困难的复员退伍军人进行补助。

(4)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为军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开展救灾工作;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协助农村因灾倒损居民住房的维修和建设,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6)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负责跨省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管理工作;指导乡(镇)、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

(7)负责全区行政区划与地名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区、乡(镇)、社区、村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管理以及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8)负责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社会福利企业的指导、协调、审核、培训、服务管理等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筹备彩票福利事业发展资金和彩票适用项目的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

(10)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1)负责殡葬执法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监督殡葬服务市场。

(12)负责区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1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才的注册登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 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1)与2018年相比,8月31日前无变化,独立核算单位机构1个。其中行政编制机构数1个,即:花溪区民政局;事业编制机构数5个,即:花溪区社会救助局、花溪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花溪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花溪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办公室、花溪区殡葬管理所。(2)8月31日后有如下变化,独立核算单位机构1个。其中行政编制机构数1个,即:花溪区民政局;事业编制机构数3个,即:花溪区社会救助局、花溪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花溪区殡葬管理所。原花溪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花溪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办公室已划转其他单位。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本年年末共53人,比去年减少2人,原因:调出1人、退休1人。具体包括:政府机关人员9人(包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人员19人,退休人员24人,离休人员1人。(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部门)内设 9 个室,下属 5事业单位和1个行政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0,409.4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650.26万元,降低20.29%。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   。(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9,46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64.9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9,91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61万元,占6.32%;项目支出9,286.34万元,占93.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0,409.4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650.26万元,降低20.29%。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  。(公开04表合计数)(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9.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9.65万元,降低10.68%。主要原因是: 机构划转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2.61 万元,占89.95 %;2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52.07 万元,占 9.9%;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88 万元,占0.1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1,130.78万元,支出决算为9,619.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6.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 。其中:(1)20802民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1439.22万元,支出决算为1301.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0.45%,具体情况如下:2080201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444.44万元,支出决算为565.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7.15%,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包含使用上年结余资金;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377.45万元,支出决算为504.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3.7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包含使用上年结余资金;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当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88.37%,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该项资金为地名标牌设置经费,已纳入招投标程序2018年列入预算,项目未验收完,资金未拨付在2019年支付;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当年预算617.33万元,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7%,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尚未验收完,资金未完全支付,将在2020年支付;(2)208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32.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4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1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而多预留资金;(3)20808抚恤。当年预算为1086.9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9.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1.28%。具体情况如下:2080802伤残抚恤。当年预算为394.46万元,支出决算为394.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该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当年预算为172.4万元,支出决算为17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2080806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当年预算为76.88万元,支出决算为82.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年初预算443.17万元,支出决算560.47万元,已完成当年预算的126.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4)20809退役安置。当年预算721.44万元,支出决算为82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113.97%。具体情况如下: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当年预算721.44万元,支出决算817.2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3.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当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99万元,已完成当年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5)20810社会福利。当年预算471.98万元,支出决算为632.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3.93%。具体情况如下:2081001儿童福利。当年预算1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了当年预算的99.32%,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孤儿人员减少;2081002老年福利。当年预算39万元,支出决算341.49万元,完成了当年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2081004殡葬。当年预算170.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1万元,完成预算的91.99%,决算数小于支出数的原因是:死亡人员的不可控;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当年预算2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2万元,完成了预算的47.22%,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经费因建设未完工未支付;(6)20811残疾人事业。当年预算6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08.68%。具体情况如下:2081107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当年预算6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02.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7)2081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当年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37万元,完成了当年预算的422.62%,具体情况如下:20815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决算75.71万元,为上级补助资金和2016年结余资金;20815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决算42.6万元,为上级补助资金和2016年结余资金;;2081599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当年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38.06元,完成预算的102.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8)20819最低生活保障。当年预算为2378.98万元,支出决算为3855.43万元,完成了当年预算的162.06%,具体情况如下: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当年预算为1353.14万元,支出决算为2755.18万元,完成了当年预算的203.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当年预算为1025.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25万元,完成了当年预算的107.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9)20820临时救助。当年预算252.5万元,支出决算349.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6.2%,具体情况如下: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当年预算251万元,支出决算31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6.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当年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2.19万元,完成了当年预算的14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我单位加大对流浪人员的巡查,流浪人员减少,算数中含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10)20821特困人员供养。当年预算198.84万元,支出决算314.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158.1%,具体情况如下:208210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当年预算198.84万元,支出决算314.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5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11)20825其他生活救助。当年预算4.27万元,支出决算1.8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8.98%,具体情况如下: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当年预算3.2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5.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该笔预算资金为经开2013年两区商定数;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当年预算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5.23%,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包含使用上年结余资金和上级资金;(12)208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当年预算38.79万元,支出决算为38.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2082804 拥军优属。当年预算38.79万元,支出决算为38.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完成了当年预算;(13)2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当年预算416.53万元,支出决算为921.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21.18%,具体情况如下: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当年预算14万元,支出决算13.97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7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当年预算17万元,支出决算16.56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41%;210119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当年预算0.45万元,支出决算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7%。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当年预算7.58万元,支出决算为161.5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当年预算365.66万元,支出决算747.33万元,完成预算的204.38%; 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当年预算11.84万元,支出决算12.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2.53%,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决算数中含使用上级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5万元,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71万元,比上年减少1.99万元,降低34.85%,减少原因是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万元,占97.99%,比上年减少1.24万元,降低25.36%,减少原因是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2.01%,比上年减少0.75万元,降低90.94%,减少原因是按照国家“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没有开支。(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救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行政区划、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流浪儿童救助、殡葬执法等专项业务下基层工作车辆保险费、过路费、维修费、油费等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3)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7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专项督查、检查、调研等产生的就餐费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人次。(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98.67万元,本年支出293.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2296002财政拨款支出258.4万元主要是用于幸福院建设补助及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2296013财政拨款支出35万元 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其中含4个小项目:城低保、农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858.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60%。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五、附件 《社会救助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8万元,比2018年增加11.06万元,增长58.49%,主要原因是人员运行经费原来的0.19万元调整到0.55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8.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1辆已划转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使用,资料还在完善中,其他5辆主要用于救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行政区划、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流浪儿童救助、殡葬执法等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四、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十七)20802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十)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十九)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支出。(二十)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二十)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二十)2080802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二十)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反映在乡退伍红军战士(含西路军红军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二十)2080805义务兵优抚: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二十)2080806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老兵老年生活补助;(二十)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反映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二十)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二十八)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二十九)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三十)2081001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的福利服务方面支出。(三十一)2081002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提供的福利服务方面支出。(三十)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反映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三十)2081004殡葬:反映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补助支出等。(三十)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三十)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三十)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三十)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三十)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呢有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关的运转支出。(三十)208210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四十)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就行、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四十)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就行、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四十)2081107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四十)2082804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四十)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四十)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政府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四十)210119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意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四十)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反映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四十八)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四十九)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支出。五、附件社会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 项目概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经财政局批复,下达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专项预算资金共计3858.3044万元,用于2019年度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一)项目绩效目标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衣食冷暖,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我局紧扣全扶贫工作大局,找准自身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和救助救济的作用,多措并举助推精准扶贫和社会救助工作,全社会救助工作稳步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升。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大投入,全面推进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项目实施情况1、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截至201912月31日,困难群众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全年年初预算收3858.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收入2116.88万元,农村低保1106.79万元,特困供养321.63万元,临时救助313万元,实际拨付资金与预算相符,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实际支出3839.0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110.47,农村低保1100.29万元,特困供养320.99万元,临时救助307.32万元。支出数站预算的99.5%。项目支出标准、支付依据合规合法。2、资金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专项资金,财务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严格落实了社会救助责任体系,明确了专人负责,设置了合理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价指标基本予以量化,且权重分配合理。落实了对基本人头经费开支工作,保障重病、重残等6种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纳入特困供养。提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水平,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病造成的家庭困难,为惠民生、解民优、保稳定、促和谐发挥重要作用。评结论通过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以及各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全城乡困难群众保障范围有增有减,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救助政策宣传及实施不断推进,困难群众及低收入群体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对社会救助政策及项目满意度较高,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帮助,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有一定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综合得分96分,我局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三、主要存在的问题1、资金存量结余,缺少必要的统筹管理,没有让专项资金得到充分使用。2、财务部门对资金的到位情况、资金的使用量、使用方向等方面不太了解及信息掌握不完整。。

四、经验及建议

1、做好项目前期信息收集工作,做好资金使用的统筹规划,创新工作方式,让专项资金得到充分使用。

2、及时与财政沟通,确保对项目资金实时了解,同时需要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建立台帐备查。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社会救助

主管部门

贵阳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花溪区民政局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3858.3


财政资金

3858.3


其中:本级安排

1088.01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100%

目标完成情况99.5%




自评价分数

96


附件:

2019年决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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