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和经济发展,推动知识创新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挥学术交流渠道作用。
2、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行各类型的适用技术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
3、编辑出版科学、技术和科普书、报、刊。
4、反应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提供服务。
5、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
6、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
7、管理所属区级学(协、研究)会,指导乡镇、科协社区服务中心、村级科普组织的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9、承担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九个子方案”的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花溪区科协单位1个(属参公事业单位),内设机构2个,公务用车编制一辆,实有公务用车一辆。
(三)部门人员构成:花溪区科协编制数5人,在职实有人员5人(其中参公事业人员4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行各类型的适用技术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4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4万元,项目支出28.76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刚性支出(办公费);项目支出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专项经费到行政业务办公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4万元。较上年增加1.09万元,基本支出增加4.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刚性支出(办公费);项目支出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专项经费到行政业务办公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60701)行政运行86.21万元,(2060702)科普活动支出28.76万元,(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4万元(人员经费126.07万元,公用经费11.57万元),较上年增加4.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刚性支出(办公费);项目支出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专项经费到行政业务办公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4万元。较上年增加1.09万元,基本支出增加4.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刚性支出(办公费);项目支出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专项经费到行政业务办公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4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66.4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7.64万元,项目支出28.76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刚性支出(办公费);项目支出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专项经费到行政业务办公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64万元,人员经费126.07万元,公用经费11.5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进行各类型的适用技术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对整体支出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2022年全面实施公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升花溪区公民科学素质,本单位总体支出166.4万元,基本支出137.64万元,项目支出28.76万元,产出指标预计达到100%,绩效指标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可持续影响为逐渐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本单位2022年共开展1个项目,科普活动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2年我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7万元,比 2021年预算增加3.04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行政办公业务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8.62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8.76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本单位2022年共开展1个项目,科普活动经费。项目概括: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科技创新,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邪教、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开展科技展教活动,向各族群众和广大青少年普及科技知识;举办各类科技培训活动等。绩效目标: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人人参与、共享成果
(六)专有名词解释(下列部分专有名词解释以区财政局为例,各单位可参照省、市对口单位公开的相应内容修改。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支出科目,选取5-8个专有名词参照科目书进行描述编写。)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2060701款:指机构运行支出(包括人员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退休费、公积金,购房补贴、公务用车运行费)。12.2060702款:指项目经费(包括经开区片区科普活动费,老科协科普活动费,花溪区科普活动经费)。
13.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080505款:指参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5.2101102款:参公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6.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2080506款:指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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