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承担战备支前运输的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调控和平衡全区交通运力;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行业协会的工作,发挥交通行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贵阳市花溪区公路管理所单位和所属贵阳市花溪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单位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359.54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1,264.9万元,增长40.87%。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入项目经费增加,工改增资以及上级拨入项目经费增加。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5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9.43万元,占8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662.52万元,占17.2%。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6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12万元,占9.81%;项目支出3,393.75万元,占90.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189.43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1,125.28万元,增长54.52%。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入项目经费增加(主要增加世行办农村公路大修匹配资金、高坡石门至高坡中学的公路改造工程款以及马铃集镇白改黑工程款),工改增资。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1.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52%。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7.09万元,增长30.3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入项目经费增加,工改增资。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类支出129.25 万元,占 4.80%;210类支出14.93 万元,占0.55 %;213类支出112.80 万元,占4.2 %;214类支出2434.26万元,占90.4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6.54万元,支出决算为2691.24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入项目经费增加,工改增资。其中:
(1)20199款。年初预算为2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5 万元,增长339%。具体情况如下:
2019999项。年初预算为2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5 万元,基层事业单位花溪区运输管理所的基本支出纳入该项目。
(2)21005款。年初预算为16.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3 万元,减少1.8 %。具体情况如下:
2100501项。年初预算为6.22万元,支出决算为7.2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 %,调整预算时增加。
2100502项。年初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7.4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调整预算时减少。
2100599项。年初预算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2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3)21399款。年初预算为17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139999项。年初预算为171.9 万元,支出决算为11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6%,该项目监理费和设计费未拨付。
(4)21401款。年初预算为848.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43万元,增加11.8%。具体情况如下:
2140101项。年初预算为312.1万元,支出决算为31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调整预算时增加。
2140105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25.45万元,该项目为马铃集镇白改黑工程款,项目为调整预算时增加。
2140106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40199项。年初预算为236.89万元,支出决算为39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调整预算时增加。
(5)21404款。市下拨专款,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292.83万元,为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2140401项。市下拨专款,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322.68万元,为对城市公交的补贴。
2140402项。市下拨专款,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429.31万元,为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2140403项。市下拨专款,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537.34万元,为对出租车的补贴。
2140499项。市下拨专款,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3.5万元,为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69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5.8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1.88万元、津贴补贴78.84万元、奖金70.1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9.36万元、绩效工资76.70万元、退休费212.29万元、抚恤金1.05万元、生活补助1.68万元、住房公积金23万元、购房补贴100.90万元;公用经费1747.1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02万元、维修(护)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2.8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8.25万元。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29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降低2.05%,减少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5万万元,占99.29%,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1.06%,减少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0.71%,比上年减少0.04万元,降低59.2%,减少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公路和水路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抢险救灾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3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及专家 调研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98.19万元,本年支出498.1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120803项财政拨款支出498.19万元,主要是用于世行贷款项目匹配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万元,比2014年增加0.2 万元,增长5.3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9999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八)21005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
(十九)21005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
(二十)2100599项:指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二十一)2139999项:指其他农林水支出。
(二十二)2140101项:指行政运行。
(二十三)2140105项:指公路改建,反映公路改建指出。
(二十四)2140106项:指公路养护,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二十五)2140199项:指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二十六)2140401项:指对城市公交的补贴。
(二十七)2140402项:指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二十八)2140403项:指对出租车的补贴。
(二十九)2140499项:指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
(三十)2120803项:指城市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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