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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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9 19:40:04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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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3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行政办公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园林绿化、会务服务,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由财政拨款构成,下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公共机构节能科、综合服务科、物业管理科和公车管理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我单位人员编制数为17人。实有在职事业人员15人(其中,管理人员10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事业人员12人(其中,退休参公人员2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履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职责,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始终坚持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为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转、巩固节约型机关作出积极贡献。以打造绿色型机关为目标,牵头抓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21.63万元,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1.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921.6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09.53元,项目支出1612.1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20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退休1人,各项人员经费相应的减少,导致基本支出的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9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的完工,导致行政中心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经费的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2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1.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92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53元,项目支出1612.1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20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退休1人,各项人员经费相应的减少,导致基本支出的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9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的完工,导致行政中心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经费的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21.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303)机关服务支出1836.68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8.4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5万元,(2080506)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0.0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53万元(人员经费287.01万元,公用经费22.52万元),较上年减少11.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退休1人,各项人员经费相应的减少,导致基本支出的减少;项目支出1612.1万元,较上年减少19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的完工,导致行政中心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经费的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1.63万元。较上年减少201.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较上年退休1人,各项人员经费相应的减少,导致基本支出的减少;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今年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的完工,使得行政中心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经费预算的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92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53万元,项目支出1612.1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减少201.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1人,各项人员经费相应的减少,导致基本支出的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9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的完工,使得行政中心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经费预算的相应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9.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01万元,公用经费22.5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3.15万元,较上年减少27.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车辆保障中心新购置两辆新能源公务用车,新增车辆购置费29.26万元,所以“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体减少27.56万元,较上年下降54.35%。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3.15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车辆保障中心新购置两辆新能源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1.7万元,较上年增长8%,严格执行每辆车每年0.85万元的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审车费、过路过桥费等。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较上年下降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的重点项目是:“物管费”819万元,主要用于花溪区行政中心物业服务工作的开展,以确保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电费”20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花溪区行政中心用电保障。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部门预算调整人员定额公用经费18.67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从预算工作经费中进行列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113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71万元,固定资产1056.59万元。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及其车辆综合保障中心共有车辆3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资产较上年的减少242.7万元,主要是由于特设户资金的减少和非流动资产折旧和摊销的计提。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612.1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8个: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运行工作经费、物管费、水费、电费、行政中心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经费、职工食堂补助经费、行政中心公共会议室工作运行经费和后勤保障工作经费,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56万元,支出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90%,主要用于行政中心的物管费、电费、水费、行政中心公共会议室会场正常运转费用和行政中心维修维护改造,以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2: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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