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行政办公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园林绿化、会务服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5个科室,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943.1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560.17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变动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社保变动、退休费等原因造成;项目支出比上年超支原因为行政中心维修维护项目的增加,以及车辆保障中心更换购置两辆20座柯斯达,车辆购置费增加。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4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3.1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2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82万元,占14.29%;项目支出1,389.87万元,占85.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943.1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560.17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变动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社保变动、退休费等原因造成;项目支出比上年超支原因为行政中心维修维护项目的增加,以及车辆保障中心更换购置两辆20座柯斯达,车辆购置费增加。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8.67万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变动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社保变动、退休费等原因造成;项目支出比上年超支原因为行政中心维修维护项目的增加,以及车辆保障中心更换购置两辆20座柯斯达,车辆购置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0303科目(类)支出1435.58万元,占88.52%;2019999科目(类)支出154.01万元,占9.50 %;2080505科目(类)支出17.66万元,占1.09%;2101102科目(类)支出14.01万元,占 0.86%;2101199科目(类)支出0.43万元,占0.0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20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21.6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134.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中心维修维护工程项目数的增加,以及车辆保障中心新购置车辆费用费增加。
(1)20103科目。当年预算为 1165.47万元,支出决算为 1435.5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12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保的变动,以及行政中心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的增加。
(2)20199科目。当年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车辆保障中心购置车辆经费的增加和中央拨入我局维修维护专项经费的使用。
(3)20805科目。当年预算25.4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未形成支出。
(4)21011科目:当年预算1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9.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社保变动。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9.68万元,,比上年增加90.44万元,增长130.63%,增加原因是车辆保障中心原有考斯特车辆使用年限过长,新购置两辆20座柯斯达车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68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90.44万元,增长130.63%,增加原因是车辆保障中心原有考斯特车辆使用年限过长,新购置两辆20座柯斯达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9.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09.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障中心原有考斯特车辆使用年限过长,新购置两辆20座柯斯达车辆,以及保障中心和我局公务用车的保险费、油费、审车费等运行费用。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辆(其中,我单位公务用车1辆,车辆保障中心公务用车49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降低0万元,0%。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50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50辆(其中车辆保障中心47辆公务用车还未办理资产划转手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项目经费主要有行政中心维修维护费、保障中心车辆运行经费、公共机构节能经费、公共会议室运转经费等,均为办公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经费的使用确保了我局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无直接经济效益。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0303款项: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中的机关服务支出,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八)2101102款项: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的医疗保障中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2101199款项: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的医疗保障中的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2080505款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2019999款项:反映未单独列出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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