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07 16:04: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目录


一、贵阳市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成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部门预算表

六、名词解释


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行政办公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园林绿化、会务服务,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由财政拨款构成,下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公共机构节能科、综合服务科、物管科和公车管理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我单位人员编制数为19人。实有在职事业人员18人,退休事业人员6人,退休参公人员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总数为15748385.63元,比上年增加3718719.58元,较上年增加30.9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42739.28元,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3675980.30元.另上年结转3214946.26元。2018年度预算收支总计18963331.89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8963331.89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5748385.63元,占总收入的83.05%;上年结转3214946.26元,占总收入的16.95%),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中由于专项支出比上年项目增加3675980.3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2739.28元,加之2017年结转金额,故总收入比上年增加6933665.84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18963331.89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63331.89元,其中当年基本支出2263885.63,当年专项支出13484500.00元,上年结转支出3214946.26元。2015年底公车改革后,我单位2016年成立车辆保障中心,现车辆保有数为50辆,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5000.00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

当年基本支出预算2263885.6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等,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00元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业务经费34200.00元,无公务接待经费。基本支出因人员增加、社保和公积金增加,比2017年预算增加42739.28元。

专项支出134845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中心的物管费、电费、水费、临时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电视电话会议室光纤网络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行政中心公共会议室会场正常运转费用、监察委办公用房装修专项经费及行政中心维修维护改造等,其中,416500元为车辆保障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于2018年工程项目的增加、物管费3年期限满重新采购费用的增加、车辆保障中心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及监察委改革等项目的增加,故专项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675980.30元。

上年结转支出3214946.26元,主要用于上年工程项目和中央补助经费的结转。

(四)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按照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为425000元,全部为车辆运行经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是由于2015年底公车改革后,我单位2016年成立车辆保障中心,现车辆保有数为50辆(其中单位公车1辆,车辆保障中心车辆49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我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程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等安排支出34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0元,工会经费25168.72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1231日,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4832746.38元,其中软件等无形资产价值3076元,车辆数量3辆价值1222791.08元,其他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等固定资产价值 3606879.30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支出0元,与上年一样。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保障我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提高花溪区监察委工作效率和质量,我单位负责监委办公室及询问室的安置及设备采购工作并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2010303款项: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中的机关服务支出,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六)2019999款项:反映未单列出项目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七)2080505款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2080506款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2101102款项: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的医疗保障中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2101199款项: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的医疗保障中的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26



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