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预算说明

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0 15:07:23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行政办公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园林绿化、会务服务,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等。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由财政拨款构成。
  3、部门人员构成:
  我单位人员编制数为19人。实有在职事业人员17人,退休事业人员6人,退休参公人员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2029666.05元,由于专项支出比上年项目减少2191480.3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56162.15元,故总收入比上年减少1735318.15元,预算支出经费为12029666.05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29666.05元,其中基本支出2221146.35元,专项支出9808519.70元。2015年底公车改革后,我单位现车辆保有数由2015年的1辆增至2016年50辆,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5000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因2017年车辆无增减,故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
  基本支出预算2221146.3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等,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00元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业务经费32300元,无公务接待经费。基本支出因人员增加,比2016年预算增加456162.15元。
  专项支出9808519.70元,主要用于行政中心的物管费、电费、水费、临时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电视电话会议室光纤网络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行政中心公共会议室会场正常运转费用及行政中心维修维护改造等,其中,416500元为公车管理科车辆运行经费。由于2017年工程项目减少,故比上年减少2191480.3元。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支出0元。
  三、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2010303款项: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中的机关服务支出,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六)2100502款项: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的医疗保障中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2100599款项: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的医疗保障中的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附表: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表


  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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