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妇女联合会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3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各个时期妇女儿童工作计划;指导乡(镇)、社区妇联、机关妇委会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指导并联系团体会员的业务工作。
2、指导和推动开展“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团结、组织、动员妇女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中发挥作用。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助培养和选拔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拟定有关妇女儿童规章,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儿童工作的状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业的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妇女干部培训,提高妇女干部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和扩大妇女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和繁荣富强。
7、为妇女儿童服务,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9、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和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妇联部门预算由本级构成,花溪区妇联属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正科级机构,内设机构2个,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三)部门人员构成
花溪区妇联总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实有5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1.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团结、组织、动员妇女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2.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儿童工作的状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和宣传各行业的先进妇女典型;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妇女干部培训,提高妇女干部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扩大妇女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和繁荣富强。
5.为妇女儿童服务,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1.08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08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01.0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68.42万元,项目支出32.66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刚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贴、职业年金、其他临聘人员等支出。项目支出减少40.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乡(镇、街道)妇女服务社会化工作者经费、基层妇联专项业务费(含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经费、人均一元钱专项经费)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08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01.0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68.42万元,项目支出32.66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刚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贴、职业年金、其他临聘人员等支出。项目支出减少40.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乡(镇、街道)妇女服务社会化工作者经费、基层妇联专项业务费(含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经费、人均一元钱专项经费)支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1.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2901)行政运行113.08万元,(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66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9.0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万元,(2080506)职业年金18.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42万元(人员经费161.21万元,公用经费7.21万元),较上年增加5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刚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贴、职业年金、其他临聘人员等支出;项目支出减少40.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乡(镇、街道)妇女服务社会化工作者经费、基层妇联专项业务费(含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经费、人均一元钱专项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08万元,较上年增加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刚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贴、职业年金、其他临聘人员等支出;项目支出减少40.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乡(镇、街道)妇女服务社会化工作者经费、基层妇联专项业务费(含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经费、人均一元钱专项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20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42万元,项目支出32.66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5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刚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贴、职业年金、其他临聘人员等支出;项目支出减少40.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乡(镇、街道)妇女服务社会化工作者经费、基层妇联专项业务费(含妇儿工委和两规评估经费、人均一元钱专项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21万元,公用经费7.2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增长0%。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1万元,较上年减少4.31万元,下降59.78%,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2.66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2.66万元。支出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16.24%,主要用于妇女儿童维权、扶贫帮困、家庭教育、重点节庆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妇女创业就业、妇联改革工作。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行政运行(20129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902):反映单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20805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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