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督办督查局2023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2024年9月11日

贵阳市花溪区督办督查局2023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3 10:57:4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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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详见表1)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详见表2)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详见表3)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详见表4)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表5)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详见表6.7)

(七)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详见表8)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表9)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表10)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详见表11)

(十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重要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办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和交办事项。

2.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调研。

3.配合做好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开展督查调研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开展督查调研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4.负责《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等全区性重要文件和区党代会、区委全会、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等全区性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及区委、区人民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分解立项和督促检查。

5.承担区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督查系统网络建设,承担全区各级各部门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

6.承担区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目标管理的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及业务指导工作。

7.负责督查类刊物的编辑工作。

8.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责调整。

将设在区委办公室的区督办督查局(区委督办督查局)的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区督办督查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下设综合业务科室一个处室,本单位无下属分支机构。

(三)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总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4人,全部为行政编制人员。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2023年我局将继续立足抓落实基本职能作用发挥,围绕中央、省、市、区部署,对照“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的督办督查,推动党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各项部署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1.强化理论武装,落实作风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核心位置,将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平时的各项工作中,研究制定《花溪区督办督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会、职工会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干部职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各类重要会议精神。

2.紧盯重点工作,坚持真督实查。一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狠抓分解立项、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确保决策落实,政策落地。2022年完成了对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各项专题会议涉及我区的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会议等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分解、跟踪办理及上报工作。二是坚持与中心工作保持“同频共振”,聚焦“强省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垃圾分类、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五年行动等重点工作,深入一线全面督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今年疫情防控工作最吃劲时,全局干部昼夜奋战43天,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指令,全力以赴深入19个乡(镇)、街道,37个疫情卡点,12家隔离酒店,4家养老院及3所学校开展明查暗访,共发现问题75个,督促整改问题75个,整改率100%。

3.紧扣目标导向,强化精准考核。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目标考核体系的主题主线,聚焦贵州省对我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111项指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强省会考核49项指标任务、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的94项指标任务逐项细化分解,采取季度监测与半年评估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未达到目标进度要求的进行预警督办。

4.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基层减负的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好《花溪区区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审批报备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市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规范纪律〉的通知》,对区本级拟开展的督查考核项目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印发《2022年区本级重要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加强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力量统筹,将督查检查对象相近、范围相近、时间相近的事项进行整合归并,开展联合督查。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2023年部门收入13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3万元,项目支出53.6万元,比上年总收入增加1.8万元,增幅1.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9万元,增幅2.65%,其原因是工资预算支出的调增,项目支出减少0.29万元,降幅0.54%,其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3年本单位预算收入134.53万元,其中:科目2010301行政运行费71.92万元,比上年增加1.89万元,增幅2.7%,原因为调增工资预算金额;科目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53.6万元,减少0.29万元,其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4.5万元,与上年持平,科目21011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11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1.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53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301行政运行71.9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及住房公积金等;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5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目标项目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编人员医疗保险。2101199其他社会保障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80.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03万元,比上年增加5.51万元,增幅8.04%,其原因是增加奖金的工资的部分预算、将上年的其他交通费用从公用经费调整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6.9万元,比上年降低3.42万元,降幅33.14%,其原因是将公用经费中其他交通费用调整为人员经费;项目支出53.6万元,比上年降低0.29万元,其原因是减少项目资金的核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93万元,相比上年增加2.09万元,增长2.65%。部门预算总支出13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3万元,项目支出53.6万元,2023年增加了基本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34.53万元,基本支出80.93万元,包含人员经费74.03万元,公用经费6.9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09万元,其原因是调增了工资及奖金的预算,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了3.42万元,降幅较大,其原因是将公用经费中其他交通费用调整为人员经费。项目预算比上年减少了0.29万元,降幅较小。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人员工资预算支出24万元,津补贴预算支出11万元,奖金预算18.5万元,公积金预算支出7万元,残保金及工伤保险预算支出0.61万元,支出商品服务性支出办公费6.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公用车辆,2023年无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的预算,也没有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每个预算部门应至少选择二个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公开(含向人大公开的项目),公开的绩效目标及指标以批复的绩效目标表为准。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今年我单位本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2万元,降幅33.14%。减少原因为公用经费中其他交通费用调整为人员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今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今年年初,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40.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6.93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位无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2022年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3.6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项目1:目标绩效考核专项经费4.6万元;项目2:区委重大决策重点督办事项督查专班专用经费9万元;项目3:定制目标责任工作经费7万元; 项目4:督查考核大数据管理平台运行服务费25万元;项目5:“云上贵州”贵阳市平台云资源租用费8万元。以上合计53.6万元。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附件2: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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