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残联2014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花溪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1年,与民政局合署办公, 1993年实现了计划单列,由副局级单位升格为正局级单位,并配备了专职理事长。残联承担着全区的残疾人扶贫解困、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法律维权等工作。
1、部门主要职能:负责全区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组织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开业;创建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等工作;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训练及服务;提供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心理疏导、知识普及、残疾人亲属培训、管理训练器材制作、用品用具服务及相关社会服务;开展文化知识培训及文体活动的开展。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花溪区残疾联机关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内设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花溪残联机关总编制人数14,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参公编制5名,实有人数3名、事业编制数9名,实有人员7人),参公退休5人,事业退休1人。
二、区残联2014年决算
花溪区残联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群团组织单位,在2011年以来执行的是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将2014年来的收、支、结余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4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7084387.53元(其中上年项目支出结余1288320元)。
(二)本年支出5510556.3元
1、基本支出1143997.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4478.2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020.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3329.6元。
2、项目支出4074728.22元
(1)2081104残疾人康复631976.4元,用于残疾人康复补助项目、培训及康复工作输送经费等。
(2)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45500元,用于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及残疾人助学款等。
(3)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15693元,用于居家托养、燃油补助等。
(4)2086099其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2325358.82元,用于残专车补助、慰问费、扶持贫困残疾人创业、专职委员补助、地税代征残保金续费、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及区级匹配康复重点工程款等。
(5)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5200元,用于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及康复经费等。
(6)2086003扶持农村残疾人生产50000元,用于扶持残疾人示范基地建设补助资金。
(7)就业和培训31000元,用于就业和培训方面的资金补助。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75006.77元
1、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175.54元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73831.23元,其中:
(1) 2081104残疾人康复121163.6元。
(2)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7300元。
(3)2086001就业和培训341400元。
(4)2086099其他残人就业保障金支出902767.63元。
(5)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000元。
(6)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1200元。
(四)在2013年财决12表中的基本支出结余1175.54元,在2014年决算中改在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五)本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00元,其中:21100元从基本支出中列支,并在决算报表 “三公”经费中体现,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4000万元,属于公务用车运行费;国内公务接待费7100元,共接待10批次,共接待240人次;另57400元从项目支出中列支,未在决算报表 “三公”经费中体现,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53200元,属于公务用车运行费,国内公务接待费4200元,共接待8批次,共接待150人次。现我单位公务用车实有数为2辆。与2013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相比较,无增加无减少。
贵阳市花溪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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