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残联2015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花溪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1年,与民政局合署办公, 1993年实现了计划单列,由副局级单位升格为正局级单位,并配备了专职理事长。残联承担着全区的残疾人扶贫解困、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法律维权等工作。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负责全区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组织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开业;创建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等工作;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训练及服务;提供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心理疏导、知识普及、残疾人亲属培训、管理训练器材制作、用品用具服务及相关社会服务;开展文化知识培训及文体活动的开展。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花溪区残疾联机关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内设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花溪残联机关总编制人数14,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参公编制5名,实有人数3名、事业编制数9名,实有人员7人),参公退休6人,事业退休1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16.83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基本支出97.62万元:行政运行80.88万元;其他医疗
保障支出0.1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01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万元。
项目支出419.21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7.08万元;残疾康复支出121.69万元;专项业务费110.88万元;残疾人就业、扶贫和培训89.56万元;残疾人体育10万元。
3、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万元,公务接待费4.7万元,共计6.4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419.21万元(其中:经开区173.53万元、花溪245.68万元)。
1、康复工作(落实康复工作经费、社区康复、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康复、肢体残疾康复、智力残疾康复、精神病防治等宣传活动);
2、宣传文化工作经费(开展助残日活动、组织残疾人参加文艺汇演、开展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等);
3、教育就业扶贫工作(完成资助贫困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儿童入学就读、开展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
4、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169人)。
四、本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万元,其中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7万元,属于公务用车运行费,现我单位公务用车实有数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费用4.7万元。与2014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相比较,减少0.1万元。
贵阳市花溪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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