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花溪区天河潭管理处)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花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花溪区天河潭管理处)为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职能为负责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景区规划编制与申报;管理景区景点开发及经营活动;管理景区文化市场;负责景区大型活动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景区村民相关事宜协商与管理;负责风景区治安、安全生产协调与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花溪区天河潭管理处)为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独立核算单位,下设三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建设科、综合治理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现有事业编制12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9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名,工勤人员2名)。目前,管理处在职实有人员12名,退休人员3名。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强化统筹,加强管理处日常工作调度。
(二)加强规划,做好项目审查工作。一是推进花溪风景名胜区黔陶峡谷景区详细规划编制,二是开展了景区建设选址审查工作,三是开展图斑核查工作,四是推进贵阳市审计局关于天河潭提升和天河潭大道等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三)强化巡查,抓好安全生产整治。一是建筑施工检查工作,二是燃气检查,三是消防安全工作,四是森林防火,五是景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六是食品安全。
(四)强化环境,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工作。
(五)助推景区高质量发展。一是助推天河潭度假区招商引资发展业态项目,二是持续开展新颖活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总收入23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8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33.8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23.89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项目支出减少37.6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总收入23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8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8.5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3.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162.24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208050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12.9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17.6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9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4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89万元(人员经费209.24万元,公用经费14.65万元),较上年增加29.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项目支出10万元,较上年减少37.6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3.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8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一般公共预算172.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公共预算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一般公共预算1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8.5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23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89万元(人员经费209.24万元,公用经费14.65万元),较上年增加29.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项目支出10万元,较上年减少37.6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24万元,公用经费14.6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无预算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6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04万元,上升31.6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合计5.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万元,固定资产4.27万元。2024年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中项目支出10万元,为天河潭管理处工资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花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花溪区天河潭管理处)工作日常开支。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花溪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花溪区天河潭管理处)2024年调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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