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信息(文旅委本级)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全域旅游业发展、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指导全域旅游工作;提出全域旅游业发展的建议、拟定旅游业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2)根据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花溪全域旅游发展计划及总体规划,统筹全域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以青岩古镇、湿地公园(花溪公园)、天河潭等为重点区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开发工作。(3)牵头全域和重点景区(景点)的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项目建设的初审和申报工作;参与协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林业规划等专项规划及管理工作。(4)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全域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以“旅游+”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全域范围内、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旅游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5)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并按照标准组织实施;申报和指导旅游区(点)的等级评定;申报和指导星级宾馆酒店的评定和建设;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6)统筹协调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全域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全域旅游综合执法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的其他综合执法或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的涉旅派出机构的工作。(7)统筹协调开展全域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重大旅游推广促销活动、全域重点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议和与旅游相关的大型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8)推动旅游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省、市制定的出境旅游政策,管理区内旅游涉外事务。(9)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域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加强对旅游经营体制改革的指导,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10)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青岩古镇、湿地公园、天河潭等)的统计、物价、审计、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城市管理工作。(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8月3日成立,根据职责,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内设机构6个(正科级),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财政审计部、规划建设部、对外联络部,产业发展部、应急管理部,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旅管委下设三个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花溪区青岩景区管理处、花溪全域旅游和文化事业发展中心、花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其中:花溪区青岩景区管理处、花溪全域旅游和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纳入委机关核算;花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独立核算。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文旅委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花溪区青岩景区管理处、花溪区文化和全域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
1、旅管委核定行政编制15名,总编制不超过20名。设党工委书记1名(由区委主要领导同志兼任),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1名(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兼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1名(分管常务工作,正县级),党工委副书记1名(副县级),管委会副主任1名(副县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文旅委行政人员实有人数为11人。
2、花溪区青岩景区管理处核定编制14个,本年实际在岗9人;
3、花溪区文化和全域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2个,本年实际在岗1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2025年,花溪文旅将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聚焦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大力实施“文旅活区”战略,深入开展旅游产业化“四大行动”,全力促进旅游产业提质升级,全面推进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一是围绕资源抓业态。紧紧围绕青岩古镇这一特意性旅游资源,全面梳理花溪随意性旅游资源布局,加快推动农旅、文旅、体旅、康旅融合发展。发挥青岩古镇特意性旅游资源优势,落地“一卷青岩”文旅演艺,发展文娱旅游新业态。联动青黔高区域,大力发展山地越野、徒步露营、溯溪瀑降等新业态,孵化青黔高山地运动潮玩标杆。以花溪河为纽带,提升湿地公园、花溪公园、十字街、黄金大道等区域度假产品品质,培育剧本娱乐、潮玩运动、城市漫游等城市休闲度假新业态,持续推进十里河滩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以天河潭景区为中心,联动周边村寨农业和文化资源,做好农旅融合文章,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持续办好“路边音乐会”、“秀美花溪”四季主题活动和体育赛事,不断擦亮“爽爽贵阳·秀美花溪”旅游品牌。二是围绕客源拓市场。依托贵阳市“六爽”四季主题推介,推出差异化旅游产品,开展精准化宣传营销,持续巩固省内、成渝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等传统客源市场,加快拓展长三角、京津冀等国内新兴客源市场,全力挖掘境外市场。瞄准省内市内旅游市场,升级花溪河沿岸夜游、城市休憩产品,持续提升“流光溢彩夜天河”品质,做好省内游、近郊游服务承接。瞄准成渝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整合闲置农房升级为精品民宿,持续做好花溪康养旅居产品,做好花溪夏季避暑宣传推介和服务。瞄准重要国际通航城市和主要入境客源城市,推出山地运动、暮曙观星、民俗体验产品,打造花溪国际山地运动旅游休闲度假区,将境外游客“引进来、留下来”。三是围绕服务优体验。围绕“六爽”要求,不断提升花溪旅游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质量,提高游客满意度。完善旅游配套,持续提升景区景点智慧化服务,完善旅游厕所、停车场、标识标牌、充电桩等服务设施。加快推进星级酒店、装配式酒店、露营基地、乡村民宿的培育,构建多元化旅游住宿供给体系。优化旅游服务,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强化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加大导游、解说员等旅游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充分挖掘本土特色饮食文化,强化“花溪牛肉粉”“状元蹄”等地方特色餐饮品牌宣传推广,满足游客美食需求。丰富夜间旅游消费产品供给,植入夜购、夜游、夜跑、夜食等“夜+”经济业态,让游客“流量”向“留量”转化。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882.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2.9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882.9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882.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2.9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94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其中:2070101(行政运行)536.84万元,较上年增加63.14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3.70万元,与上年持平。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5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83.94万元,增长10.5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总体增加53.94万元、项目资金增加3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83.94万元,增长10.5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总体增加53.94万元、项目资金增加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882.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2.9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8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其中:2070101(行政运行)536.84万元,较上年增加63.14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3.70万元,与上年持平。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5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882.9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3.94万元,增长10.5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总体增加53.94万元、项目资金增加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1.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88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24万元;项目支出193.70万元。
2.本年支出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2070101(行政运行)536.84万元,较上年增加63.14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3.70万元,与上年持平。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5万元。
3.本年基本支出689.24万元,较上年增加53.94万元,原因为本年年初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由此,职工参保各险及公积金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为193.70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原因为单位运行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89.24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人员经费642.59万元,公用经费46.65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人员经费642.59万元,公用经费46.6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无增加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应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具体发生时按实际需求调整。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62.16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10.56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51.60万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8.53万元,增长15.92%,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采购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计划,因此预算增加。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2025年,花溪文旅将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聚焦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大力实施“文旅活区”战略,深入开展旅游产业化“四大行动”,全力促进旅游产业提质升级,全面推进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一是围绕资源抓业态。紧紧围绕青岩古镇这一特意性旅游资源,全面梳理花溪随意性旅游资源布局,加快推动农旅、文旅、体旅、康旅融合发展。以天河潭景区为中心,联动周边村寨农业和文化资源,做好农旅融合文章,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持续办好“路边音乐会”、“秀美花溪”四季主题活动和体育赛事,不断擦亮“爽爽贵阳·秀美花溪”旅游品牌。二是围绕客源拓市场。依托贵阳市“六爽”四季主题推介,推出差异化旅游产品,开展精准化宣传营销。三是围绕服务优体验。围绕“六爽”要求,不断提升花溪旅游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质量,提高游客满意度。完善旅游配套,持续提升景区景点智慧化服务,完善旅游厕所、停车场、标识标牌、充电桩等服务设施。加快推进星级酒店、装配式酒店、露营基地、乡村民宿的培育,构建多元化旅游住宿供给体系。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文旅委规建部、产业部、对外联络部、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履行各部门职责开展相关文旅活动及规划编制等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46.65万元,其中:办公费36.8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工会经费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减少0.45万元,下降0.96%,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人数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444.0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办公家具、通用及专用设备等444.03万元,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
2025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8.5万元,主要是:办公电脑、复印机、碎纸机等。
(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93.70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4个,一是文化旅游招商经费,金额10万元,主要用于策划包装文旅项目,组织外出考察推介等;二是旅游应急安全经费,金额1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保障应急管理经费,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灾减灾等有关工作。三是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费,金额4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文旅委所有办公区域及停车场区域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卫生保洁、会务服务等保障工作。四是花溪旅游产业专项资金,金额133.7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文旅基础设施,研发文创产品、开展全区文化事业研究及产业业态提升工作、开展乡村旅游业态提升工作,开展红色主题研学、红色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等工作。制作招商引资手册,建立文旅项目库,对文旅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招商引资相关培训等。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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