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机构设置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为行政单位,正科级级别,下属1个全额预算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花溪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属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工作职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下设“一室七委”,具体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总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行政工勤编制4人,全额事业编制8人)。编制内实有人数在职人员27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行政离休人员2人,行政退休人员28人、行政工勤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四大战略”“十项任务”,依法履职行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高度、深度、力度、温度“四个度”,大力弘扬新时代“花溪精神”,为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提站位,增定力,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用结合、融会贯通,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结合点,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谋划和部署全区人大工作,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区人大系统落地见效。
二是保落实,促善治,同心助力“强省会”行动。始终坚持区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督”“帮”并举,继续推进领衔调度分析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服务业工作,实现“两业”指标“稳”中有“进”。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确保依法正确行使任免权。及时审议和讨论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区委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三是优服务,强保障,持续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丰富创新代表培训方式,强化代表服务管理,不断提高代表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抓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是勇担当,提质效,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弘扬“忠诚担当、团结拼搏、融合创新、勇于争先”的新时代“花溪精神”,深化开展“强学习、提能力、转作风,争当‘五型’干部”活动,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崇尚法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对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统筹,将街道人大工作纳入常委会总体工作计划部署,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深化工作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区“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联系,积极与其他区(市、县)人大开展交流学习,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193.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3.0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93.0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193.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93.0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135.81万元,增长12.85%,主要原因是:单位事业编制数增加,人员刚需支出增加,上年度未预算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年度间根据实际需要调增,本年度将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列入预算75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135.81万元,增长12.85%,主要原因是:单位事业编制数增加,人员刚需支出增加,上年度未预算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年度间根据实际需要调增,本年度将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列入预算7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193.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3.0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3.0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9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193.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5.81万元,增长12.85%,主要原因是:单位事业编制数增加,人员刚需支出增加,上年度未预算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年度间根据实际需要调增,本年度将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列入预算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193.05万元,较上年增加13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71万元,较上年增加108.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30.34万元,较上年项目支出增加27.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增加了代表履职平台维护费和经开区代表履职补贴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2.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5.36万元,公用经费67.35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0.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3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接待,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预算。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总体资金预计支出119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71万元,专项支出330.34万元。根据部门职能,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等等。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完成代表建议、议案的讨论回复,组织区级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增强代表的履职能力,做好干部信访接访工作,解决矛盾纠纷,完成各类考察调研及专题调研工作,并形成决议。突出工作重点,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确立监督为民的理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年度内预计完成区级人代会1次、人大常委会9次、人大常委会主任会25次、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25次、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1次、各类考察调研及专题调研若干、人大任免若干等人大中心工作。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1.2023年“区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及其他会议经费”专项预计支出80万元,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80万元,年度总体工作目标为:完成2023年区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及其他考察调研等各类会议58余次,通过各项会议的召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等。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持续健康发展。
2.2023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专项预计支出88.64万元,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88.64万元,年度总体工作目标为:履行好人大监督、考察调研、人大任免等各项工作职责。具体为:(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履行任命、决定等职责;(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7.35万元,其中:办公费67.35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增加5.6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单位事业编制数增加,人员调入后人员定额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定义见名词解释)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01月0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93.81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3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30.34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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