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及下属1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花溪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花溪区人大机关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下设“一室七委”,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总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行政工勤编制4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编制内实有人数在职人员26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行政退休人员27人、行政工勤退休3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根据区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新一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落实“强省会”行动,聚焦“四大战略”“十项任务”和六个“新提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谱写新时代花溪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人大新贡献。2022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区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奋发进取、砥砺前行,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全力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自觉坚持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做到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务更加严实之功、求更高质量之效,奋力开创新时代花溪人大工作新局面。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2022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更加坚定政治站位,矢志不移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引领、强大思想武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严格对标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六个方面”新要求,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部署,充分展现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二、更加聚焦监督重点,同心同向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时刻保持与区委同心同向,与政府同舟共济,与人民同心同德,围绕贯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四新”主攻“四化”,以落实“强省会”行动为主线,聚焦“一圈两场三改”、农村“五治”等重点工作,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制定工作计划,依法开展监督,促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权,坚决扛起助推花溪高质量发展的人大责任。三、更加强化代表服务,群策群力助推花溪发展始终把加强“两个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和实效。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夯实代表履职基础。狠抓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在提升办结率上下功夫,在提高落实率上求实效。持续推动代表联络站向村(居)延伸,引导代表积极响应“奋力开新局、聚力强省会,代表作贡献”号召,争做“强省会”行动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参与者。四、更加完善工作机制,守正创新建设“四个机关”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讲政治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永葆鲜明的政治本色。落实权力机关要求,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加强工作机关建设,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履行代表机关职责,建立健全代表培训、联系等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2022年是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是推进“四大战略”、攻坚“十项任务”的首战之年。我们将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以更实举措贯彻区委部署,在提升监督质效上实现新突破。以更好成效展现担当作为,在助力区域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以更大力度拓展履职平台,在创新代表工作上实现新突破。不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机制,深化人大专委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提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57.2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24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057.2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754.45万元,项目支出302.79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2.67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为换届选举年,增加了换届选举经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5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24万元,较上年增加1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2.67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为换届选举年,增加了换届选举经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45万元,项目支出302.7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81.18万元,较上年增加14.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增加;(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239.16万元,较上年增加2.76万元,为人员刚需支出增加;(2101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6.9万元,较上年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增加。
基本支出75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2.7万元,公用经费61.75元),较上年增加7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02.79万元,较上年减少52.67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为换届选举年,增加了换届选举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24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18万元,较上年增加14.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增加;(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239.16万元,较上年增加2.76万元,为人员刚需支出增加;(2101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6.9万元,较上年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05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45万元,较上年增加7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02.79万元,较上年项目支出减少52.67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为换届选举年,增加了换届选举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2.7万元,公用经费61.75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1.5万元,较上年减少7.3万元,下降38.83%,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62.5%,主要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厉行节约,降低接待费用,受疫情影响,公务活动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21.3%,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6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厉行节约,降低接待费用,受疫情影响,公务活动相应减少。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5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21.3%,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总体资金预计支出105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45万元,专项支出302.79万元。根据部门职能,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等等。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完成代表建议、议案的讨论回复,组织区级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增强代表的履职能力,做好干部信访接访工作,解决矛盾纠纷,完成各类考察调研及专题调研工作,并形成决议。突出工作重点,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确立监督为民的理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1、2022年“区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及其他会议经费”专项预计支出85.4万元,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85.4万元,年度总体工作目标为:完成2022年区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其他考察调研等各类会议。具体为:(1)完成区级人代会一次;(2)完成区人大常委会9次;(3)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1次;(4)其他考察调研及专题会议。通过各项会议的召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等。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持续健康发展。
2、2022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专项预计支出88.64万元,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88.64万元,年度总体工作目标为:保证人大机关年度内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具体为:(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履行任命、决定等职责;(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75万元,比 2021年预算增加18万元,上升41.14%。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二)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调整预算。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66.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2万元,固定资产56.15万元。花溪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02.79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项目9个,分别为:1、机关行政运行经费88.64万元;2、区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及其他会议经费85.4万元;3、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工作经费11.8万元;4、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租赁平台及维护费13万元;5、组织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费37万元;6、区代表履职补贴经费40.49万元;7、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工作经费20万元;8、县级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及机关信访工作经费5万元;9、离退休党支部党组织工作经费1.46万元。无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1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1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区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及其他会议经费)
附件: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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