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2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贵阳市花溪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是中共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工作委员会、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以花溪燕楼产业园为中心辐射全区涉及工业方面的产业园区的建设、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以孟关产业园为中心辐射全区的涉及商贸物流方面的产业园区的建设、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涉及大数据方面的产业园区的建设、开发和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设综合协调服务部、发展规划服务部、投资服务部、建设开发服务部、金融服务部、运营服务部、应急管理服务部、石板园区服务部、孟关园区服务部等9个内设机构,无下属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总编制40人,全部为全额事业编制,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34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1.编制花溪产业园分区(工业、商贸物流、大数据)详细规划和重要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和组织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完成园区内产业项目规划前期工作,参与重大项目洽谈;协助入园企业办理投资项目建设的规划申报、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
2.研究制定园区项目投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园区的产业布局定位,促进工业、商贸物流、大数据企业分类入园,实现集聚发展;完成园区招商网络及项目库建设;拟制园区项目投资协议,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跟踪园区项目投资合同履约情况,督促企业如期开工、竣工投产,并做好有关资料归档工作;协助入园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的前期工作,协调业务部门为入园企业办理各类证照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人社部门对园区企业提供融资、人才引进、人员培训等服务,协助园区企业申报各种项目扶持资金事宜。
3.编制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计划,协调处理现场征拆、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类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违法建筑及拆除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开工、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等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配合区应急局、区住建局等区属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建筑质量等行业巡查。
4.研究提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基地建设的投融资相关工作;提出园区重点产业发展的资金扶持措施,协助做好有关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联系、协调税务、财政、工商等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制定园区投融资方案;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基地建设的投融资工作;联系、协调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银行等部门开展园区企业融资等相关业务;做好花溪区工业、仓储物流、大数据等非经营性用地的提前动态储备工作;做好花溪区工业、仓储物流、大数据等产业用地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审计工作,促进我区工业、仓储物流、大数据等产业用地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5.做好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和预测工作,建立园区统计指标体系,并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协同发改、工信、科技、统计、税务等工作;研究规划企业上规等有关工作,积极引导帮助园区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搭建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成园区社会事务服务工作;做好园区市政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监察、社会保障、环境卫生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服务工作;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园区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督促监察指导服务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213.4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17.75万元,上年度结转上级补助企业资金1195.67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921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35万元,项目支出8755.07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62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23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工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213.4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17.75万元,上年度结转上级补助企业资金1195.67万元。较上年增加62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23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工业扶持资金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13.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402.05万元,(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9.4万元,(2150517)产业发展支出750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万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85.27万元,(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35万元(人员经费424.26万元,公用经费34.09元),较上年减少1.77万元;项目支出8755.07万元,较上年增加622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产业发展预算资金6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1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13.4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2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23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产业发展预算支出6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801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35万元,项目支出7559.4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减少1.7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51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产业发展预算6000万元,新成立石板园区服务部和孟关园区服务部,增加运转经费3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4.26万元,公用经费34.0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6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园区开展招商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3.86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50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1个: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500万元,支出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81.4%,主要用于园区各类规划编制、园区道路保洁、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补贴及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
五、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