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06 09:1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具体职能是所有国家机关中最多,最复杂的一个。

花溪公安分局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分局下设机关及业务大队15个,派出所19个,其中治安所3个,户籍所16个。列入预算单位的即: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8547.7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157.83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减少2827.27万元,2021年无“坚持政治见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创文”相关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政策性匹配资金41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780.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93.75万元,占95.57;其他收入786.66万元,占4.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8034.0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0.37万元,占51.52;项目支出8743.71万元,占48.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7330.4 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375.22万元,下降25.24。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减少2827.27万元,人员经费减少430.53万元,2021年无“坚持政治见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创文”相关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政策性匹配资金4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0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63.75万元,降低23.48。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减少2827.27万元,人员经费减少430.53万元,2021年无“坚持政治见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创文”相关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政策性匹配资金41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4类(公共安全支出)支出15,814.65万元,占91.38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51元,占6.06%;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441.05万元,占2.5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5,364.97万元,支出决算为18,034.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7.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对比基本经费减少430.53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减少686.69万元,主要减少原因“坚持政治见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创文”相关建设项目缺口资金400万元,政策性匹配资金415万元等。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664.09万元,支出决算为7,79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21 预算调整增加人员经费135.7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43万元,支出决算为68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21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二代身份证补助款1.64万元;出入境证照经费5万元,预算调整追加办公办案补助经费134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4859.75万元,支出决算为4,82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25%。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平安花溪建设经费巡防人员工资、社保据实拨付使用。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41.14万元,支出决算为3,23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5%。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30.73万元,预算调整增加拘留所运行经费29.03万元,增加大成队过渡用房装修改造6.1万元追加看守所所外就医50万元,追加小河强戒所购买服务费611.49万元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9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6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2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8万元,支出决算为276.7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76.76 万元,比上年增加114.17万元,增长64.59,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76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14.17万元,增长64.59增加原因是车辆运维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76万元完成预算的76.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7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处突维稳及车辆维修保险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2.76万元,比2020减少148.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8.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7.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31日,共有车辆19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9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250.7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本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50.7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对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进行年中监控、全年绩效自评,及时反馈项目支出实施情况,切实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

2.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五、附件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部门名称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备注

年度资金总额:

15364.96

17842.83

17,305.22

96.98%


人员类项目:

7659.87

8296.15

8,167.61

98.45%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1198.95

1158.81

1,122.76

96.88


其他运转类:

6506.14

7350.13

8,014.85

109.04%


特定目标类项目: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不折不扣地抓好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障“强省会”,助力乡村振兴,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和疫情防控、全域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等全区中心工作,圆满实现既定目标。以执法规范化,提升民警精细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和每一件事情处理上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年以来,花溪区实现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23.7% ,破案率上升6.47%;刑事拘留793人,上升68.72%;全年受理行政案件2506起,办结行政案件1815起,办结率上升19.48%;行政处罚1458起、1594人,其中行政拘留511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分别达99.61%、98.25%,同比分别提升0.39、0.71个百分点,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绩效

结论

目标编制质量不高,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故此项扣2分,最后得分98分。

自评价分数

98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204(类)02(款)02(项):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指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204(类)02(款)20(项):执法办案,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十三204(类)02(款)99(项):其他公安支出,指反映各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五、附件

办公办案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通过该项目的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治安。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自评价结论

我局对该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资金使用率为100%。

)主要存在的问题

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整改措施:通过绩效自评增加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

(四)经验及建议

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积极探索建立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多渠道运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

)项目支出自评表

办公办案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22.3.8

项目名称

办公办案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E)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4

134

134

10

100%

10

财政拨款

134

134

134

其中:上级补助




本级安排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治安。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

提升社会群众、服务对象满意率。

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治安。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

提升社会群众、服务对象满意率。

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治安。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

提升社会群众、服务对象满意率。

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治安。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

提升社会群众、服务对象满意率。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

支持刑事案件

2000件

2506

10

10


支持行政案件

1800件

1832

10

10


质量

资金合规性

合规

合规

15

15


时效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15

15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

破案率

有所提升

上升6.47%

15

15


可持续影响

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5

15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社会公众安全感指数

≥90%

99.61%

5

5


公安执法满意度

≥90%

98.25%

5

5


100



联系人:贺菊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 (含)、80-50% (含)、50-0%合理确定分值。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附件:花溪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