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具体职能是所有国家机关中最多,最复杂的一个。
花溪公安分局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分局下设机关及业务大队15个,派出所19个,其中治安所3个,户籍所16个。列入预算单位的即: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总编制数34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民警数340名,工勤人员编制数20名。2018年政法专项编制民警数增加2名。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是紧紧围绕省委政法委对2019年公安工作总体思路的要求;
二是紧紧围绕市局党委特别是“66537”战略部署深化;
三是紧紧围绕分局党委已明确的“五大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维稳工作
3、“反盗反诈”工作
4、执法规范化建设
5、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584.2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48.59万元,上年结转2035.7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7584.2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9550.36万元,项目支出8033.93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6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7.7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目标奖成果奖预拨数;项目支出增加199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三江新建监管场所运行经费491.63万元,平安花溪建设经费增加300万元,移动警务终端租费增加126.67万元,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经费增加394万元,留置看护队经费增加48.38万元、大成阳光过渡用房改造及租金增加436.98万元等。)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58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48.59万元,上年结转2035.7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6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7.7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目标奖成果奖预拨数;项目支出增加199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三江新建监管场所运行经费491.63万元,平安花溪建设经费增加300万元,移动警务终端租费增加126.67万元,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经费增加394万元,留置看护队经费增加48.38万元、大成阳光过渡用房改造及租金增加436.98万元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584.2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40201)行政运行8467.49万元,(20402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77万元, (2040220执法办案4330.3万元,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3181.35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1.57万元, (20402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19万元, 2011101)行政单位医疗430.1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9550.36万元(人员经费8527.63万元,公用经费1022.73万元),较上年增加307.7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目标奖成果奖预拨数;项目支出8033.93万元,较上年增加199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三江新建监管场所运行经费491.63万元,平安花溪建设经费增加300万元,移动警务终端租费增加126.67万元,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经费增加394万元,留置看护队经费增加48.38万元、大成阳光过渡用房改造及租金增加436.98万元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8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48.59万元,上年结转2035.7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6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7.7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目标奖成果奖预拨数;项目支出增加199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三江新建监管场所运行经费491.63万元,平安花溪建设经费增加300万元,移动警务终端租费增加126.67万元,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经费增加394万元,留置看护队经费增加48.38万元、大成阳光过渡用房改造及租金增加436.98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758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0.36万元,项目支出8033.93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6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7.7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目标奖成果奖预拨数;项目支出增加199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三江新建监管场所运行经费491.63万元,平安花溪建设经费增加300万元,移动警务终端租费增加126.67万元,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经费增加394万元,留置看护队经费增加48.38万元、大成阳光过渡用房改造及租金增加436.98万元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50.36万元(人员经费8527.63万元,公用经费1022.7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79万元,较上年减少31万元 ,下降7.76%,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0%,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70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7.5%,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2.73万元,减少81.52万元,下降8.13%,减少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按照编制数预算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有车辆18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700.04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三江新建监管场所运行经费 |
491.63 |
整体搬迁能正常开展工作 |
2 |
村居警务助理经费 |
440.49 |
强力推进“一村一警务助理”的工作要求。 |
3 |
戒毒人员给养费 |
113 |
为保障全局打击的吸毒人员戒毒的基本生活治疗费 |
4 |
移动警务终端租费 |
126.67 |
加快“数据铁笼”、“网络化接处警”等信息化项目的推广应用。 |
5 |
执法办案中心建设 |
394 |
全局办案将集中在该办案中心进行办案,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能力。 |
6 |
看守所所外就医 |
62 |
看守所所外看病就医费用 |
7 |
平安花溪建设 |
2731.52 |
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
8 |
大成刑警队过渡办公用房装修改造 |
105.66 |
大成刑警队过渡办公用房装修改造 |
9 |
大成刑警队过渡办公用房租金 |
62.29 |
大成刑警队过渡办公用房租金 |
10 |
阳光派出所过渡用房装修改造费用 |
172.19 |
阳光派出所过渡用房装修改造费用 |
11 |
阳光派出所过渡用房租金 |
96.84 |
阳光派出所过渡用房租金 |
12 |
政府购买服务费(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中心等四个戒毒所项目融资) |
853.75 |
政府购买服务费(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中心等四个戒毒所项目融资) |
13 |
企业免费刻制公章 |
50 |
企业免费刻制公章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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