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具体职能是所有国家机关中最多,最复杂的一个。
花溪公安分局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分局下设机关及业务大队16个,派出所19个,其中治安所3个,户籍所16个。列入预算单位的即: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总编制数34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民警数340名,工勤人员编制数20名。2018年政法专项编制民警数增加2名。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是紧紧围绕省委政法委对2019年公安工作总体思路的要求;
二是紧紧围绕市局党委特别是“66537”战略部署深化;
三是紧紧围绕分局党委已明确的“五大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维稳工作
3、“反盗反诈”工作
4、执法规范化建设
5、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970.8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0.8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1970.8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7884.83万元,项目支出4086.02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37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8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未包含上级下达中央专款。)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97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0.85万元,较上年增加37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8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未包含上级下达中央专款。)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70.85万元
(2040201)行政运行6591.76万元
(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7万元
(2040220)执法办案2431.50万元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467.52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1.77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19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30.11万元
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884.83万元(人员经费6863.6万元,公用经费1021.23万元),较上年增加95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086.02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8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未包含上级下达中央专款。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7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0.85万元,较上年增加37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8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未包含上级下达中央专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197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0.85万元,较上年增加37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8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未包含上级下达中央专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84.83万元(人员经费6863.6万元,公用经费1021.2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79万元,较上年减少31万元 ,下降7.76%,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0%,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70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7.5%,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1.23万元,减少83.02万元,下降8.13%,减少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按照编制数预算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有车辆18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346.67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三江新建监管场所运行经费 |
491.63 |
整体搬迁能正常开展工作 |
2 |
村居警务助理经费 |
150 |
强力推进“一村一警务助理”的工作要求。 |
3 |
戒毒人员给养费 |
113 |
为保障全局打击的吸毒人员戒毒的基本生活治疗费 |
4 |
移动警务终端租费 |
126.67 |
加快“数据铁笼”、“网络化接处警”等信息化项目的推广应用。 |
5 |
执法办案中心建设 |
394 |
全局办案将集中在该办案中心进行办案,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能力。 |
6 |
留置点看护队伍经费 |
71.38 |
留置看护任务和“走读式”谈话看护任务。 |
7 |
平安花溪建设 |
2431.5 |
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经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204(类)02(款)02(项):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204(类)02(款)20(项):执法办案,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二十)204(类)02(款)99(项):其他公安支出,指反映各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六、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点击下载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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