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溪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禽类及产品交易管理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一步规范活禽定点宰杀和白条禽上市,严厉整治全区活禽交易及宰杀行为,加强乡(镇)农贸市场及养殖场(户)管理,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起草依据
二、起草依据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筑府办函〔2020〕3号)、《贵阳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第50号令)文件精神。
三、重点工作
(一)根据《贵阳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第50号令),进一步规范花溪中心城区白条禽经营秩序,在活禽经营及宰杀禁止区内严格禁止活禽交易及宰杀,对不遵守规定的经营业主按照规定进行整顿。
(二)各乡(镇)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域严格执行“1110”管理措施,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管理措施,严防有害病原滋生及传播。
(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辖区内家禽养殖场(户)消毒管理工作,建立消毒档案,有效降低有害病原微生物对人和畜禽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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