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花溪区2022年度烟花爆竹经营 (零售)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和规范本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市场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审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烟花爆竹临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制定《花溪区2022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666号修改)
(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四)《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第16号政府令 2019年4月21日修改)
三、主要内容概括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分为长期证(一年期)和临时证(20天)两种类型。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选址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我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不在集贸市场、展览(销)会、商场、居住小区及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3.零售店(点)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
4.零售店(点)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
5.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米;店内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并符合防火要求;
6.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7.《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规定的条件;
8.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的其他安全规定。
(三)为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对在2021年度有①非法经营、非法储存、超量储存等行为的;②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现场管理混乱、未履行安全生产承诺、受到约谈、行政处罚或长期未经营的;③对安全监管检查人员依法履行执法检查不予配合,甚至干扰、阻挠、拒绝执法检查不服从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列入不诚信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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