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花溪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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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花溪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22 14:17:3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问:制定《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花溪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制定《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问:如何开展整治工作?

答:自建房整治工作分为两方面:一是重点整治。对当前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含生产性自建房)特别是3层及3层以上、活动人员 10人及 10 人以上的自建房为重点,开展重点整治。对存在坍塌风险和地质、消防重大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业、停用、加固、拆除等措施,100天内完成整治,尽快消除重大风险隐患。二是全面整治。对全区自建房进行排查,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开展全面整治。全区范围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村)的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问:《方案》是怎样安排进度的?

答: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步分类的原则,统一摸底、分类整治、压实推进,边排查、边整治,发现风险隐患立即处置、立即整改。工作进度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全面摸底排查(经营性自建房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非经营性自建房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分类推进整治(经营性自建房隐患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非经营性自建房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底完成)。


问:《方案》有哪些工作保障?

答:方案从加强统筹领导、压实属地责任、落实部门职责、强化综合保障、加大宣传引导、抓好督查调度等六个方面做出保障。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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