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花溪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 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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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花溪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 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22 16:02:2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编制依据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执行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170号)文件要求,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要求各县级人民政府扎实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执行工作,确保森林资源保护目标实现。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花溪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使全区森林资源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通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齐备、管理高效的森林生态体系和规范有序、集约经营、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林业产业体系,努力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稳步增长,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三、主要任务

1.2021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4.95%及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60.0万立方米,森林保有量达到46165.0325公顷,林地保有量达到44455.1609公顷。

2.完成林业造林以及森林抚育、补植补造和林下经济项目等工程;

3.完成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任务,加强公益林管护,及时兑现补助补偿;

4.完成林地年度变更及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统计;

5.严格执行林地(湿地)、草原用途管制制度及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木材流通管理;

6.完成年度林改工作目标,政策性森林保险公益林投保面积达90%以上;

7.开展不少于3次的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检查;

8.完成《贵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过火面积控制在0.3‰。

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9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

10.积极开展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造林绿化工作

造林绿化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造林绿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继续加大林业生态项目储备力度。二是认真组织实施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建设。三是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四是不断优化造林结构。五是加强抚育着力提高林分质量。六是不断拓宽林业生态建设投资渠道。七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林地(湿地)、草原保护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森林管护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强采伐管理工作。八是加强林权管理。九是严格执行项目使用林地“占一补一”措施,拓展林地空间及面积。十是开展林长制相关工作。

(三)加强林业执法工作

组织开展各种林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湿地)和草原、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自身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树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保护和发展全区森林资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成立花溪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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