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 《花溪区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出台了国有企业管理系列文件,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切实做好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区国资中心参照《贵州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草拟了《区方案》,并向区财政、发改、商投、工信、住建、农业农村、科技、综合执法、交通、司法等相关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于2020年12月30日经区政府办主任办公会初审,2021年1月22日经区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通过。
二、主要结构及内容
《区方案》共八个部分内容,分别是:第一部分明确了议事机构和工作人员;第二部分明确了工作原则;第三部分明确了追究的范围;第四部分明确了国有资产损失认定原则;第五部分明确了责任认定;第六部分明确了责任追究、处理方式;第七部分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第八部分明确了责任追究的程序。
《区方案》制定是根据《省办法》,结合《花溪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整体框架》(花府办发〔2020〕189号)文件,充分考虑了区属国有企业和区属部门监管企业实际情况,与《贵阳市花溪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花府办发〔2020〕191号)形成花溪区国有企业投资、经营规范化闭环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花溪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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