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建〔2019〕111号)及《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贵阳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筑资源规划通〔2019〕196号)的规定,现对以下未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的矿山企业进行公示(见附表),请你矿即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至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矿管科对接开展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逾期未来者,我区将根据有关规定使用你矿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联系人:范笔晶;联系电话:0851-83860880)
特此公示。
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日
附:花溪区未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名单
序号 |
市、州 |
县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编号 |
开采矿种 |
开采方式 |
缴存金额(万元) |
1 |
贵阳市 |
花溪区 |
贵阳市花溪区麦坪乡彭官菠萝山建筑石料厂 |
c5201002011107120119664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20 |
2 |
贵阳市 |
花溪区 |
贵阳花溪宏力砂石厂 |
c5201002011097120119710 |
建筑用白云岩 |
露天开采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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