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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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失业保险金

发布时间:2023-12-11 11:05:03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政策内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文件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 49 号)

申报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报流程:1.通过手机下载“贵州社保”APP申领(仅限安卓版操作系统):2.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全国统一入口,网上申领:3.前往省内各级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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