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评估结果的公告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评估的通知》(筑水字〔2021〕28号),我局结合各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自查、核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对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如下:息烽县、清镇市、观山湖区、花溪区考核等级为优秀,开阳县、修文县、云岩区、南明区、白云区、乌当区考核等级为良好。
各区(市、县)要继续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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