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改办关于拟对花溪区2021年第一批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进行确权的公示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做到“明晰所有权、界定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根据我区水改实施方案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按照改革工作程序,拟对我区2021年第一批已完成村、乡(镇、街道办)两级公示且无异议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千人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区级公示,公示名单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受理单位:花溪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改革办公室
受理电话:0851-83622942
附件:花溪区2021年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公示表(第一批).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