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第一批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中小微企业名单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4号)、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工作的通知》(黔社保函〔2020〕2号)规定,经过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复审,现将第一批共145家符合文件规定的受疫情影响缓缴社会保险费中小微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中小微企业名单(第一批).xlsx
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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