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操作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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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操作问答

发布时间:2020-02-28 11:58:3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涉及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措施,花溪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开通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缓缴社会保险费审批绿色通道,受理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如何申请缓缴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如何操作,请关注以下六条问答:

问答一

问:满足什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经花溪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审批,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注:中小微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标准划分

问答二

问: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哪些险种,最长可以缓缴多长时间?

答: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

问答三

问:需要申请缓缴的中小微企业如何办理缓缴申请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向花溪区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受疫情影响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和《企业缓缴社保费相关情况承诺书》,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出承诺。

《受疫情影响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企业缓缴社保费相关情况承诺书》、《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可在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阳市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222.85.213.3:7000/nethall/login.jsp)下载。

问答四

问:申请缓缴企业通过什么途径办理缓缴手续?

答:疫情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按照“网上办、不见面”要求,可将申请表、承诺书签字盖章后,扫描或照片通过邮件发送至花溪区社保中心指定邮箱进行办理(邮件标题:***公司缓缴申请材料)。如特殊情况可预约办理,申请缓缴的企业通过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提前预约,按预约时间办理。花溪区已开通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缓缴社会保险费审批绿色通道,审批结果5个工作日内通过花溪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问答五

问: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的中小微企业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企业应如实填写《受疫情影响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并对所填信息及附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解除劳动关系或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用人单位按“退一补一”、“转一补一”方式为其足额补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后并办理相关业务。在缓缴期内发生的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问答六

问:缓缴企业在缓缴期满后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缓缴期满后,缓缴企


业应当在下一个社会保险征缴期内(缓缴期满的次月内),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咨询电话:88231711(花溪大厅)

83809356(经开大厅) 

受理邮箱:1679529574@qq.com

附件三: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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